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26 生成日期: 2024-08-28
文       号: 关键字: 企业,创业,毕业生,补贴,贷款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区“点燃激情 就创梦想”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行动政策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8-2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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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名称: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规定:对甘肃省范围内户口,在白银区内从事个体经营、有实体店的城乡劳动者,创业项目符合微利项目的个体工商户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贴息贷款。

申请人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享受对象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指法定劳动年龄(男60岁以内,女55岁以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

咨询电话:0943-8309799

二、政策名称:小微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规定:对甘肃省范围内户口,在白银区内创立企业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贷款。

享受对象: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指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含新招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 )、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

咨询电话:0943-8309799

三、政策名称: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规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术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白银区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且目前正常营业的(经营地为白银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企业登记注册日期须为2018年7月10日以后;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企业登记注册日期须为2019年4月22日以后。

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人员

咨询电话:8303735

四、政策名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政策规定: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 12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享受对象:企业吸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补贴期限须为 2019 年 12 月 4 日以后按毕业年度确定。

申报材料:

1.《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花名册》;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咨询电话:  0943-8309799

五、政策名称: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享受对象:对市内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孤儿、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符合多种申领条件的,选择其中一类申领;已经享受过的,不得再次申领。

申请方式:求职创业补贴实行网上申领模式,申请人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签署《承诺书>》确认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承诺如有虚假全额退回补贴资金,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具体步骤请咨询本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

咨询电话:  0943-830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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