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47 | 生成日期: | 2024-07-04 |
文 号: | 关键字: | 企业,稳岗,享受,技能,返还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通知 | |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7-04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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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发〔2024〕119号)文件要求,现将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政策标准及期限 稳岗返还标准: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还返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2024年稳岗返还采用后台综合各方数据进行比对,精准筛查企业享受条件,将符合政策的企业享受信息分批推送到甘肃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经企业确认申领后进行发放的模式。待系统开放后,我们将会通过QQ群、微信群及区人社公众号等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告知,届时望各参保单位及时登录甘肃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企业核对确认环节,以免错失今年的援企稳岗好政策。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 1000元、中级(四级) 1500元、高级(三级) 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稳岗返还发放及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于2024年12月31日截止。 二、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资金申请和分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2号)要求,各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并明确资金分配,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应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对涉及自有员工部分,各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避免出现稳岗还返资金截滞留问题。 咨询电话:0943-8255527 白银市白银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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