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0-172732 生成日期: 2023-10-19
文       号: 关键字: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机关简介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19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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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是市政府垂直管理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上环境保护法规、行政规章制度;制定白银区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经济政策;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规、标准的执行,牵头协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警、调查处理,统筹协调全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污染限期治理、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监察。

(三)承担落实全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审批本辖区限额内建设项目,参与审批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监督管理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区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区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补偿与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七)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制定的核与辐射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对全区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八)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编制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农业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及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初审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农村生态示范创建、生态农业建设。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适用环保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及环保产业发展,参与气候变化应对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指导全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二)负责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环保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讯地址:白银区东星街47号
  邮政编码:730900
  办公电话:0943—8227782
  负责人姓名:麻晓东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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