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1970-172807 生成日期: 2015-01-12
文       号: 关键字: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区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1-1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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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白银区政务公开办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白银区政府网站()上下载。

一、概述

2014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目标,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我区在门户网站专门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方便用户查阅和使用政府信息。注重人性化设计,把公众特别关注的内容,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放置在首页显眼处。详细分类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职权、重大建设项目、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民生等类别。大小栏目安排层次分明,各项内容展现清晰详细,使用方便快捷。加大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实效性。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及时予以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区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负责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进行政策解答。

2.安全保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2014我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定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每一条公开信息都严格依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层层把关、严格审查。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公开类信息2176条,网站点击量累计达到137269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方面,我区制定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说明、流程以及申请表,在区档案馆设立了信息公开咨询、查阅、申请受理点;通过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目前,我区暂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区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监察机制,由区监察局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情况的投诉,并开展经常性的行政效能监察,接受并处理各类社会投诉。2014年度,我区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经费将逐步纳入年度预算。目前我区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三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实质性内容公开深度不够的现象。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进一步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全面探索,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提高公开时效。

二是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调查研究工作。为提高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我们必须了解群众需求,准确掌握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并及时梳理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研究改进和加强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多渠道收集政务信息,积极上报,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五是进一步办好政务公开栏目,充分发挥互联网公开范围广、公开方式方便,查询方便快捷的作用。

七、2015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抓好重大、重点事项决策的公开工作。加强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招投标和建设公开,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公开发展科技、文化事业的政策措施,公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让群众及时了解创业扶持政策、岗位需求、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方面信息。

  二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加大公开力度,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稳妥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充分利用公众信息网络平台,逐步扩大网上查询、咨询、投诉、求助等项目的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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