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来源:白银区统计局 | 作者:白银区统计局 | 日期:2025-07-31 09:04 | 阅读:

白银市白银区统计局

白银市白银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730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8034个,比2018年末增加2773个,增长52.71%;产业活动单位8827个,增加2916个,增长49.33%;个体经营户16287个,增加4226个,增长35.04%(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8034

100

  企业法人

7001

87.14

  机关、事业法人

573

7.13

  社会团体

129

1.61

其他法人

331

4.12

二、产业活动单位

8827

100

第二产业

1765

20

第三产业

7062

80

三、个体经营户

16287

100

第二产业

411

2.52

第三产业

15876

97.48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2187个,占27.2%租赁和商业服务1177个,占14.7%建筑1171个,占14.6%。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10375个,占63.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454个,占8.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91个,占7.9%(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8034

100

16287

100

农、林、牧、渔业*

25

0.31

采矿业

23

0.29

制造业

466

5.8

149

0.9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9

0.36

建筑业

1171

14.58

262

1.61

批发和零售业

2187

27.22

10375

63.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33

4.14

1291

7.93

住宿和餐饮业

128

1.59

1210

7.4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9

2.73

163

1.0

金融业

43

0.54

房地产业

315

3.9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77

14.65

401

2.4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34

6.65

209

1.2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4

0.9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37

2.95

1454

8.93

教育

257

3.2

卫生和社会工作

71

0.88

62

0.3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6

2.19

711

4.3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69

7.08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24009人,比2018年末增加3.22万人,增长35.0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6921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46659人,增加1054人,增长2.3%;第三产业从业人员77350人,增加31149人,增长67.4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6142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8243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29548人,占23.83%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110人,占12.18%建筑14514人,占11.70%。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22084人,占61.10%住宿和餐饮业4693人,占12.9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937人,占8.10%(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124009

46921

36142

18243

农、林、牧、渔业*

130

48

采矿业

557

112

制造业

29548

6918

320

16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40

452

建筑业

14514

3531

561

191

批发和零售业

10402

4535

22084

1175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264

1455

2132

699

住宿和餐饮业

1641

1026

4693

276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50

691

356

65

金融业

8085

5172

房地产业

4803

2390

820

21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128

282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021

1761

557

20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335

73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69

477

2937

1377

教育

6919

4664

卫生和社会工作

4598

3356

165

6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95

678

1517

75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5110

6098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34.07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759.29亿元,增长51.5%。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34.84亿元,增加281.33亿元,增长37.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99.23亿元,增加477.92亿元,增长66.3%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55.39亿元,2018年末增加363.68亿元,增长45.9%。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637.5亿元,增加190.51亿元,增长42.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17.89亿元,增加183.17亿元,增长54.7%

      2023年,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025.91亿元,比2018年增加492.41万亿元,增长92.30%。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707.22亿元,增加329.08亿元,增长87.0%;第三产业营业收入318.69亿元,增加163.33亿元,增长105.3%(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234.07

1155.39

1025.91

农、林、牧、渔业*

1.81

0.25

0.31

采矿业

2.63

3.56

2.33

制造业

877.50

528.87

603.5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1.63

42.99

29.42

建筑业

93.08

62.08

71.93

批发和零售业

109.62

72.92

224.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3.72

26.06

26.24

住宿和餐饮业

3.61

2.43

2.2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8.57

9.88

15.33

房地产业

194.73

175.77

17.4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06.18

151.77

18.9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9.31

15.47

9.8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5.67

10.02

1.1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19

1.78

1.08

教育

39.75

12.29

0.61

卫生和社会工作

21.68

17.29

0.3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61

0.90

0.5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54.78

21.06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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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白银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来源:白银区统计局 | 作者:白银区统计局 | 日期:2025-07-31 09:04 | 阅读:

白银市白银区统计局

白银市白银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730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8034个,比2018年末增加2773个,增长52.71%;产业活动单位8827个,增加2916个,增长49.33%;个体经营户16287个,增加4226个,增长35.04%(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8034

100

  企业法人

7001

87.14

  机关、事业法人

573

7.13

  社会团体

129

1.61

其他法人

331

4.12

二、产业活动单位

8827

100

第二产业

1765

20

第三产业

7062

80

三、个体经营户

16287

100

第二产业

411

2.52

第三产业

15876

97.48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2187个,占27.2%租赁和商业服务1177个,占14.7%建筑1171个,占14.6%。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10375个,占63.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454个,占8.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91个,占7.9%(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8034

100

16287

100

农、林、牧、渔业*

25

0.31

采矿业

23

0.29

制造业

466

5.8

149

0.9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9

0.36

建筑业

1171

14.58

262

1.61

批发和零售业

2187

27.22

10375

63.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33

4.14

1291

7.93

住宿和餐饮业

128

1.59

1210

7.4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9

2.73

163

1.0

金融业

43

0.54

房地产业

315

3.9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77

14.65

401

2.4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34

6.65

209

1.2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4

0.9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37

2.95

1454

8.93

教育

257

3.2

卫生和社会工作

71

0.88

62

0.3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6

2.19

711

4.3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69

7.08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24009人,比2018年末增加3.22万人,增长35.0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6921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46659人,增加1054人,增长2.3%;第三产业从业人员77350人,增加31149人,增长67.4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6142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8243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29548人,占23.83%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110人,占12.18%建筑14514人,占11.70%。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22084人,占61.10%住宿和餐饮业4693人,占12.9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937人,占8.10%(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124009

46921

36142

18243

农、林、牧、渔业*

130

48

采矿业

557

112

制造业

29548

6918

320

16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40

452

建筑业

14514

3531

561

191

批发和零售业

10402

4535

22084

1175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264

1455

2132

699

住宿和餐饮业

1641

1026

4693

276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50

691

356

65

金融业

8085

5172

房地产业

4803

2390

820

21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128

282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021

1761

557

20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335

73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69

477

2937

1377

教育

6919

4664

卫生和社会工作

4598

3356

165

6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95

678

1517

75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5110

6098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34.07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759.29亿元,增长51.5%。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34.84亿元,增加281.33亿元,增长37.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99.23亿元,增加477.92亿元,增长66.3%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55.39亿元,2018年末增加363.68亿元,增长45.9%。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637.5亿元,增加190.51亿元,增长42.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17.89亿元,增加183.17亿元,增长54.7%

      2023年,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025.91亿元,比2018年增加492.41万亿元,增长92.30%。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707.22亿元,增加329.08亿元,增长87.0%;第三产业营业收入318.69亿元,增加163.33亿元,增长105.3%(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234.07

1155.39

1025.91

农、林、牧、渔业*

1.81

0.25

0.31

采矿业

2.63

3.56

2.33

制造业

877.50

528.87

603.5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1.63

42.99

29.42

建筑业

93.08

62.08

71.93

批发和零售业

109.62

72.92

224.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3.72

26.06

26.24

住宿和餐饮业

3.61

2.43

2.2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8.57

9.88

15.33

房地产业

194.73

175.77

17.4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06.18

151.77

18.9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9.31

15.47

9.8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5.67

10.02

1.1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19

1.78

1.08

教育

39.75

12.29

0.61

卫生和社会工作

21.68

17.29

0.3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61

0.90

0.5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54.78

21.06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