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0-172732 生成日期: 2023-10-19
文       号: 关键字: 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简介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信息来源:区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10-19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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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拟订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行业管理标准及有关规定和办法,提出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和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推动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建设。
  (三)统一领导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城市管理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全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城区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核准和监督管理城市建筑垃圾运送处置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和有关企业做好垃圾处置和环卫设施管理。
  (五)承担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指挥监督、统筹协调、检查考核工作。
  (六)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项整治和市、区重大执法活动保障工作。
  (七)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规定,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容、环卫、市政、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自然资源方面、生态环境管理方面、市场监管方面、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相对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八)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能和其他行政处罚权。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白银区建设东路262号

  邮政编码:730900

  办公电话:0943—8222577

  负责人姓名:李积明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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