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970-172740 生成日期: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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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区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09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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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主动公开内容,提升依法申请公开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信息化。

(一)主动公开。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报道42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类5条、部门文件类5条、规划计划类1条、行政处罚决定类2条、财政预算、决算类1条、“双随机、一公开”内容4条、政策解读类4条、政策咨询问答库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实行专人专责公开政府信息,并严格按照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每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实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我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及时召开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政务公开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将政务公开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我局未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由局综合股兼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1名专职、1名兼职。做到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协调、解读和回应工作,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和信息公开服务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朝着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牢牢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规范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程序等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综合行政执法的便民实效,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对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各项工作要求、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水平较低。围绕本部门本领域“人财事”常规性内容公开较少,解释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以案释法较少,运用视频、卡通等新形式开展政务公开的尝试较少。二是政务公开的意识较低。各项主要业务工作开展过程中,履行政务公开要求的主动意识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力量薄弱,专业性不足,业务培训较少。

2022年,我局将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围绕城市管理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重点做好政务公开制度调整完善和配套的政务公开工作;围绕综合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的新形势新标准,重点做好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让综合执法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体现更多的便民惠企社会效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白银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baiyinqu.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建设东路262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5993678)。

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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