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5-200855 生成日期: 2025-07-11
文       号: 关键字: 幼儿园,招生,幼儿,园,工作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方案
信息来源:白银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7-11 17:33
浏览次数:

白银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方案

为做好2025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央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白银市教育局关于指导以县为单位建立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通知》精神。本着“区域统筹、相对就近、公开公正、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区域实际,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2.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

3.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根据幼儿园布局、招生规模等,合理制定招生方式、招生规模。公办幼儿园根据划定的服务辖区范围招生,民办幼儿园就近招收本园服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各幼儿园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

4.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幼儿园要通过幼儿园公众号或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1.2025年秋季学期主要招收年满3周岁、未满4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学龄前幼儿。各幼儿园中大班有空余学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招收插班幼儿。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规定,小班不招收未满3周岁的幼儿入园。

四、招生细则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幼儿园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原则上,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实行划片招生,农村公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公办幼儿园当幼儿预登记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将该部分幼儿确定为入园幼儿;当幼儿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摇号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各幼儿园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入园依据。

(二)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招生前,各民办幼儿园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本园的招生计划,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三)在公办幼儿园报名的幼儿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监护人产权必须大于50%),且幼儿户籍属白银区。在相应片区幼儿园预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幼儿本人户口簿。幼儿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住房所有人为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的无房证明,幼儿户籍应与住房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证明三代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5年8月21日至22日各公办幼儿园对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幼儿进行信息采集,严格审核幼儿家长提供的房产证、户口本、无房证明等证件,符合条件的做好信息登记。

2.2025年8月23日上午9:00预登记幼儿数多于招生计划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摇号派位,摇号过程须由区教育局干部及3名幼儿园家长代表现场监督。

3.2025年8月24日,各公办幼儿园对已确定入园资格的幼儿进行登记注册。

(五)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1.白银区幼儿园计划小班招生120人(白银区2025年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图9号区域);

2.白银区武川路幼儿园(原白银区第二幼儿园)计划小班招生120人(白银区2025年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图1号区域);

3.白银区育才幼儿园(原白银区第三幼儿园)计划小班招生120人(白银区2025年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图5号区域);

4.白银区东台幼儿园(原白银区第四幼儿园)计划小班招生90人(白银区2025年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图4号区域);

5.白银区十字街幼儿园(原白银区第五幼儿园)计划小班招生60人(白银区2025年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图8号区域);

6.白银区铜花路幼儿园(原白银区第六幼儿园)计划小班招生90人(白银区2025年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图10号区域);

7.白银区银光幼儿园计划小班招生120人(白银区2025年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图13号区域);

8.白银区强湾新村幼儿园(原白银区第八幼儿园)计划小班招生90人(白银区2025年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图12号区域);

9.白银区银馨幼儿园(原白银区第九幼儿园)计划小班招生120人(白银区2025年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图2号区域);

10.白银区顺安巷幼儿园(原白银区第十幼儿园)计划小班招生90人(白银区2025年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图7号区域和15号区域);

11.白银区育才幼儿园郑州路分园计划小班招生60人,中班30人(白银区2025年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图16号区域和15号区域);

12.白银区福宁路幼儿园(原白银区第十一幼儿园)计划小班招生90人(白银区2025年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图6号区域);

13.白银区水川路幼儿园计划小班招生60人(白银区2025年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图11号区域);

14.白银区诚信幼儿园计划小班招生90人(白银区2025年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图14号区域);

15.白银区幼儿园银西分园计划小班招生90人(白银区2025年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图3号区域)。

各幼儿园服务片区详见《白银区2025年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图》。

(六)2025年8月25日前,所有幼儿园完成招生工作。

五、特殊照顾政策

对现役军人、应急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等符合照顾政策的人员子女,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政联〔2012〕84号),《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发〔2018〕43号),《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文件精神,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

六、其他事项

1.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做好招生信息的公示,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2.幼儿园登记信息时要合理规划安排场地,避免人员大量聚集。

3.幼儿园入园的收费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公示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班费和提前收费的行为发生。

4.为了孩子的健康与安全,请广大家长选择经区教育局审批的正规幼儿园入园,并查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