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5-201282 | 生成日期: | 2025-07-01 |
| 文 号: | 关键字: | 招生,儿童,我校,证明,入学 |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 白银区工农路小学2025年招生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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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白银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7-01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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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白银区教育局公布的《白银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中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原则。遵循教育规律,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招生。 (二)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严格保障残疾儿童和其他弱势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网络在线申请与现场审核相结合原则。实现“教育入学一件事”全流程整合。 (五)分批次录取原则。分五个批次,有序开展招生。第一批次(A类):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白银区户籍儿童。第二批次(B类):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非白银区户籍儿童。第三批次(C类):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第四批次(D类):在白银城区无固定住房白银区户籍儿童。第五批次(E类):在白银城区无固定住房非白银区户籍儿童。 二 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秋季学期拟招收一年级新生200人。 三 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白银区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白银区户籍人口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 招生片区:见附页。 四 招生日程安排 7月13日-18日,家长准确录入适龄儿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7月13日-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网络审核、现场审核、录取。 7月20日-25日,摇号录取。 五 招生流程 (一)报名录取流程 1.信息采集。 小学适龄儿童监护人注册登录甘肃智慧教育平台(或甘快办/政务服务网),选择报名市、区,进入公办学校报名入口,根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选择片区内户籍儿童入口(白银区户籍)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口(非白银区户籍)。按照住址所在片区选择白银区工农路小学,准确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小学入学申请网址为: https://zwfw.gansu.gov.cn/gsspace/themeWrapper/smartGuide?id=662®ion=620402000000 2.系统比对核查户籍、房产信息。 3.学校网络审核。我校通过报名系统对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信息进行网络审核,我校工作人员登录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核验房产信息,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予以退回。退回后,法定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学校,按要求提交资料。 4.学校现场审核。法定监护人接到绑定手机短信通知“初审通过”后,持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审核。我校招生工作小组对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签字。 5.录取确认。 6.注册报名。 (二)招生批次 1.第一批次(A类):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白银区户籍儿童。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监护人产权必须大于50%)的白银区户籍适龄儿童,需要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住房所有人为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的无房证明,儿童户籍应与住房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证明三代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2.第二批次(B类):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非白银区户籍儿童。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监护人产权必须大于50%)的非白银区户籍适龄儿童,需要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住房所有人为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的无房证明,儿童户籍应与住房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证明三代人关系的原始证明材料。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3.第三批次(C类):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 对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银光集团一线骨干人才子女(仅限高管或正高职称)、陇原人才子女(A卡)、教师子女(仅限本校教师)、招商引资高管人才子女、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等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予以照顾。需要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军分区、消防队审核后的照顾文件及验证资料;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相关证件;市委组织部银光集团一线骨干子女照顾入学文件;教师在职在岗证明;招商引资相关文件、特殊情况说明等。 4.第四批次(D类):在白银城区无固定住房白银区户籍儿童。 适龄儿童为白银区户籍,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无固定住房,需要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的无房证明(监护人可在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开具无房证明)、房屋租赁证明。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5.第五批次(E类):在白银城区无固定住房非白银区户籍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为非白银区户籍,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无固定住房,需要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的无房证明(监护人可在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开具无房证明)、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各批次招录学生已满时,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录。 六 说明事项 (一)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指:有房产证,且为第一产权人,监护人产权必须大于50%。如发现提供假户口簿、假房产证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按调剂生处理。 (二)房屋产权持证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产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又确定其父母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该房产证可以作为入学依据。 (三)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须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书和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作为入学凭证。 (四)房产证在抵押期内的,可登录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注册查询有房信息,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代替房产证;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提供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发票代替房产证报名;民间契约及协议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五)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我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居住1 年以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 (六)营业房的产权证和2025年5月31日之后领取的房产证(含有效证明)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七)持有公证书的,必须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产权证办理,并以产权证登记相关信息。 七 注意事项 1.新生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录入信息、上传证件等,格式务必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图片须干净、清晰、完整,图片要放正,不可横放、倒放。 2.现住址填写请与房产证地址保持一致。 3.报名界面里的A、B、C、D、E五项对应的是招生方案里的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请如实、正确选择,以免造成上传无效。 4.需要上传购房合同的,请同时上传购房发票、备案证明书。 5.请所有家长关注“白银区工农路小学”微信公众号,注意查看学校相关通知。 八 工作要求 (一)我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登记的学生;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我校切实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我校继续实行“均衡阳光分班”。 (四)我校的招生片区由教育局结合学校布局、旧城区改造、适龄儿童数、随迁子女数等因素综合确定。 我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943-8817097 我校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943-8817092 13893096675 13830028851 白银区工农路小学 2025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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