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5-201276 生成日期: 2025-07-01
文       号: 关键字: 入学,儿童,证明,学校,报名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区第一小学202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信息来源:白银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7-0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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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白银区教育局2025年小学划片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招 生 人 数

一年级拟招收新生450人。

招 生 对 象

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白银区户籍和非白银区户籍符合区一校服务片区招生要求的适龄儿童。

招 生 范 围

冶金路以北至北环路,中学巷以东至东环路;冶金路以南,友好路以北,友好路二巷以东,康乐街以西。红色围注为白银区第一小学服务片区。

报 名 录 取 流 程

1.信息采集。

小学适龄儿童监护人注册登录甘肃智慧教育平台(或甘快办/政务服务网),选择报名市、区,进入公办学校报名入口,根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选择片区内户籍儿童入口(白银区户籍)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口(非白银区户籍)。选择白银区第一小学,准确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小学入学申请网址为:

https://zwfw.gansu.gov.cn/gsspace/unscramble?unscrambleId=662®ion=620402000000

2.系统比对核查户籍、房产信息。

3.学校网络审核。

我校审核人员通过报名系统对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信息进行网络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会注明原因予以退回。退回后,法定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充资料重新提交。

4.学校现场审核。

法定监护人根据学校通知,持相关资料按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对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签字。

5.录取确认。

6.注册报名。

招 生 批 次

1.第一批次:在区一校服务片区有固定住房白银区户籍儿童。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服务片区有固定住房(监护人产权必须大于50%)的白银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需要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住房所有人为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的无房证明,儿童户籍应与住房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证明三代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2.第二批次:在区一校服务片区有固定住房非白银区户籍儿童。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服务片区有固定住房(监护人产权必须大于50%)的非白银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需要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住房所有人为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的无房证明,儿童户籍应与住房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证明三代人关系的原始证明材料。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3.第三批次: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

对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银光集团一线骨干人才子女(仅限高管或正高职称)、陇原人才子女(A卡)、教师子女(仅限本校教师)、招商引资高管人才子女、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等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予以照顾。需要向区教育局提供资料,由区教育局依据政策安排入学或调剂安排入学。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军分区、消防队审核后的照顾文件及验证资料;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相关证件;市委组织部银光集团一线骨干子女照顾入学文件;教师在职在岗证明;招商引资相关文件、特殊情况说明等。

4.第四批次:在区一校服务片区无固定住房白银区户籍儿童。

适龄儿童为白银区户籍,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区一校服务片区无固定住房,申请入学需要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的无房证明(监护人可在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开具无房证明)、房屋租赁证明。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5.第五批次:在区一校服务片区无固定住房非白银区户籍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为非白银区户籍,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区一校服务片区无固定住房,申请入学需要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的无房证明(监护人可在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开具无房证明)、社区居住证明、房屋租赁证明。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录 取 方 法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照本方案报名录取流程,向白银区第一小学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入学。区一校招生工组依照本方案招生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对适龄儿童入学资料进行审核,按如下批次依次录取。

分批次录取,共分五个批次有序开展招生。

第一批次:在区一校服务片区有固定住房白银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我校审核录取入学。

第二批次:在区一校服务片区有固定住房非白银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我校审核录取入学。

第三批次: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对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银光集团一线骨干人才子女(仅限高管或正高职称)、陇原人才子女(A卡)、教师子女(仅限本校教师)、招商引资高管人才子女、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等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予以照顾,由区教育局依据政策安排或调剂安排到我校入学。

第四批次:在区一校服务片区无固定住房白银区户籍儿童。第三批次录取完成后,学校仍有空学位的,开始第四批次录取,当学校空学位数大于符合条件的第四批次报名学生数时第四批次学生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学校空学位数时采取摇号录取入学方式。

第五批次:在区一校服务片区无固定住房非白银区户籍适龄儿童。第四批次录取完成后,学校仍有空学位的,开始第五批次录取,当学校空学位数大于符合条件的第五批次报名学生数时第五批次学生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学校空学位数时采取摇号录取入学方式。摇号未录取学生在居住地相对就近学校选择有空学位的学校再次提交报名资料,直至录取。

前两批次招录学生已满时,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录。

说 明 事 项

(一)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区一校服务片区有固定住房指:有房产证,且为第一产权人,监护人产权必须大于50%。如发现提供假户口簿、假房产证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入学资格,按调剂生处理。

(二)房屋产权持证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产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又确定其父母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该房产证可以作为入学依据。

(三)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须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书和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作为入学凭证。

(四)房产证在抵押期内的,可登录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注册查询有房信息,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代替房产证;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提供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发票代替房产证报名;民间契约及协议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五)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居住 1 年以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

(六)营业房的产权证和 2025年5月31日之后领取的房产证(含有效证明)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七)持有公证书的,必须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产权证办理,并以产权证登记相关信息。

招 生 安 排

7月13日-18日,网络信息采集。

7月13日-20日,网络审核、现场审核、录取。

7月20日-25日,摇号录取。

现 场 审 核 地 点

白银区第一小学信息办公室(四楼)。

咨询热线:0943-8619615

张老师:13619308918

王老师:17709434090

咨询时间:上午 8:30 - 11:30

下午 14:30 -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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