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5-202146 | 生成日期: | 2025-08-07 |
文 号: | 关键字: | 监管,检查,工作,抽查,信用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25-08-07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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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人社通〔2025〕117号 各市(州)人社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人社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全面统筹做好全省人社系统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会议要求,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创新,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提升信用监管水平,推进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更好推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统筹实施差别化监管,通过推进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智能化分类、规范化执法、协同化联动,着力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监管体系,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动态管理基础清单。各市(州)人社局,各有关处室(单位)要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动态更新“一单两库”(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分类标注科学化,实现精准匹配。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建立与业务监管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做好维护管理,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要加强抽查事项清单的管理和维护,按照法定原则,及时编制认领抽查事项并编制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按照“能合尽合”“应联尽联”原则,整合日常监管任务,能合并检查的,不得多头检查,避免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的重复干扰,确保执法流程统一、透明,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所有抽查计划于4月底前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 (二)严格规范检查流程。要明确执法边界,严格限制行政检查的随意性,解决多头重复检查、任性执法等问题,除特殊重点领域外,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均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的要求,不得将入企检查作为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的前提条件,及时做好抽查相关事项公示,执法检查人员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探索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抽查任务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落实的,可不入企检查。 (三)推行差异分类监管。要全面推进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深度融合,强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在发起抽查任务时,要结合市场经营主体信用风险等级,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领域、执法队伍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类型、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精准性和靶向性。要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做好与联合部门信息化系统、业务系统的融合衔接,专业分类结果实时共享到“互联网+监管”平台,与检查名录库对接,为信用风险分类提供全面精准的数据支撑,更好拓展应用场景。 (四)强化结果闭环应用。要严格执行抽查计划公开、检查结果公示制度,确保任务发起、对象抽取、结果录入等环节均在平台内完成,杜绝“平台外操作”。检查人员须在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公示信息包括检查对象名称、检查事项、检查结果、整改要求等,确保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政务公开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检查结果同步归集至企业信用记录,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有效制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有力有序推动工作落实。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信息录入工作制度,确保抽查工作任务于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 (二)强化协作配合。厅各有关处室(单位)要加强对各市(州)的工作指导,科学设定抽查比例,围绕部门联合抽查、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等重点工作,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沟通,规范工作要求、工作基础、抽查实施、后续处理、结果运用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精准高效开展。 (三)做好宣传解读。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面向社会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加强对基层和一线监管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落实工作的能力水平。要及时总结、提炼、交流工作经验,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宣传信用监管措施及其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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