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指导思想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第二节 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第三节 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
第四节 积极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
第五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
第六节 助力“技能甘肃”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第七节 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第三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第三节 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第四节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第五节 提升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
第四章 激发技术技能人才活力
第一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节 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第四节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第五节 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第六节 健全人才评价体系
第五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第三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第四节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第六章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第一节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二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第三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
第四节 提升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第五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
第七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坚持依法行政
第二节 强化能力建设
第三节 加强宣传引导
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甘肃省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转型升级、乘势而上开创富民兴陇工作新局面的关键时期。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五年。五年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围绕大局尽职责、改革创新增效能、紧盯民生强服务、转变作风提素质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工作,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了积极贡献。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断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优化就业结构,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向好态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205万人以上。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6%,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深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着力破除束缚我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各类人才创业创新活力,人才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市级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99%,全厅121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不来即享”“最多跑一次”全覆盖。行风建设持续推进,行风满意度明显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公共服务显著转变。“十三五”期间全省人社工作成效明显,亮点突出,有力服务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也为“十四五”时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指 标 | 2015年基数 | “十三五”规划目标 | 2020年完成数 |
一、就业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96〕 | 〔140〕 | [205.6]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2.14 | <4 | 3.27 |
二、社会保障 |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6.8 | >97 | 98.6 |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8.39 | >95 | — |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62.8 | 170 | 187.36 |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82.6 | 190 | 264.6 |
7.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54.1 | 165 | —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 | 66 | 64.88 |
9.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33 | 45 | 41.4 |
10.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10:34:56 | 10:40:50 | 17.1:35.5:47.4 |
四、劳动关系 |
11.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4 | >95 | 94.5 |
1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 | >60 | 61.9 |
1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3 | >90 | 98.9 |
14.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 >95 | 100 |
五、公共服务 |
15.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 — | 90 | 100 |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
当前,我国正处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两个大局之中,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刻,中美经贸摩擦趋向长期存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推动人社各项事业发展将面临较大压力。当前全省经济进入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优化配置的新阶段,劳动力供求深度调整,就业增长动能不足,就业总量压力仍然较大,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结构性失业风险增加,经济转型升级对劳动者适岗就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带来挑战,新就业形态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逐渐显现,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亟待加强。技术技能人才结构还不能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创新型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产业转型升级、就业方式多样化给协调劳动关系提出了新挑战;灵活用工方式下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不清晰。人社基层基础建设和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有待加强,人社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和基层服务供给能力还需加强。“十四五”时期,我省将进入多重发展机遇的叠加期、深化改革开放的攻坚期、弥补基础短板的突破期、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缩小发展差距的窗口期,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参与者、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重要执行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要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补短板、防风险、促改革、惠民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第二节 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完整、全面、准确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践行“两个维护”打造“政治”人社,聚焦高质量发展打造“服务”人社,围绕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打造“法治”人社,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打造“廉洁”人社,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化、标准化打造“数字”人社,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工作新局面贡献人社力量。
“十四五”时期,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紧密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各项改革发展任务。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增强改革创新精神,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将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发展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以人为本、促进共享。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与各领域协同联动,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互促共进。
——系统谋划、筑牢底线。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自觉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合理制定政策标准;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统筹人社领域发展和安全,坚决兜牢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第三节 主要目标
按照“强本领、树形象、抓落实、争一流”的部门精神,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向新台阶、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实现城镇累计新增就业15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左右。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法定人员应保尽保,深化社保领域各项制度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筹,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安全运行风险可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12万人和292万人。
——健全更加符合省情实际的人事人才工作机制。人才规模不断扩大,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人才素质持续提升,竞争优势不断增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以增加知识价值、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基本建立。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68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6.4万人。
——构建更加稳定的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配套政策全面落实,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有效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
——打造更加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标准全面建立,设备完备、功能完善、标准规范、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智慧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社会保障卡实现发行应用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均等性显著增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2480万人。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一、就业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205.6] | [>150] | 预期性 |
2.城镇调查失业率(%) | 5.9 | 6左右 | 预期性 |
3.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59.94] | [200] | 预期性 |
4.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 [3.26] | [15]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障 |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8.6 | ≥98 | 预期性 |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87.36 | 212 | 约束性 |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64.6 | 292 | 约束性 |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总额(亿元) | 100 | 120 | 预期性 |
三、人事人才 |
9.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64.88 | 68 | 预期性 |
10.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41.4 | 46.4 | 预期性 |
11.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人) | [11625] | [>10000] | 预期性 |
12.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数(人) | 127 | 600 | 预期性 |
13.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 [17.54] | [50] | 预期性 |
14.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 [2.08] | [5]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1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1.9 | 60 | 预期性 |
1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8.9 | 90 | 预期性 |
17.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100 | 96 | 预期性 |
五、公共服务 |
18.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 2647.3 | 2480 | 预期性 |
19.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16.4 | 67 | 预期性 |
注:〔〕内为五年积累数。 |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为重点,坚持扩大就业和提高质量并重、创业带动与促进就业并举,着力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有效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将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把促进就业、鼓励创业、防范失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健全财政、货币、就业等政策协同和传导落实机制,强化就业影响评估。健全完善就业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宏观经济决策就业效果评价机制和公共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效果评估机制,推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规模、调整就业结构协同联动。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拓展劳动者就业和创业空间,不断优化就业结构。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就业需求调查预测和失业预警监测机制,健全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强化地方政府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就业形势分析,建立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和政策储备。充分发挥各地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
第二节 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吸纳就业,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重点补齐农村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服务设施短板,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向社区(村)延伸。完善城乡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的保障体系和省际劳务合作机制及省内运送服务联动机制,实施“点对点”就业模式。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持续加大财政创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根据服务对象的自身条件和服务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合作。建立创业指导、就业指导专家团队,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
第三节 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就业服务,拓展岗位容量,促进供需对接。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等国家基层项目,优化实施我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成长成才。加强沟通衔接,密切校企合作,组织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招聘系列活动,通过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直播带岗、云面试等活动,充分发挥市场化就业主渠道潜力。多元募集、量质并重,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力度,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提升就业能力。稳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农村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结合产业升级、区域发展、乡村振兴开发更多就业机会,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畅通失业人员服务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援助制度,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提供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统筹做好妇女、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工作,做好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
第四节 积极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
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网络零售、网约配送、社群健康、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娱乐等更多新就业形态发展。完善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加大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就业创业帮扶力度。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探索线上服务新领域,开发更多新型就业模式,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完善就业管理服务和统计制度,将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纳入就业管理服务与统计范围,平等享受就业优惠政策。加快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障等权益维护机制,统筹处理好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和维护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利益关系。
第五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
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扶持长效机制,加大初创实体支持力度,完善落实场地支持、租金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初创企业成功率和持续发展能力。持续优化创业生态,支持创业平台建设,依托社会资源和现有场所建设创业功能完备、环境优良的创业平台。促进科技创新与创业就业深度融合,发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培育创新创业聚集区。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创新创业活动,打造线上线下创业服务平台,提升公共创业服务水平。
第六节 助力“技能甘肃”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面向全体劳动者、全职业生涯、全过程衔接的终生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瞄定“技能甘肃”建设,以高技能人才队伍为重点,围绕“一带一路”、“十大生态产业”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培养一批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陇原工匠”。对接全省产业布局和技能人才培养需要,制定出台发展技工教育的政策措施。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引导各市州紧紧围绕市场需求、特色产业和园区发展,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储备式就业技能培训。围绕提高培训人员能力素质、促进稳定就业这一主线,探索“线下+线上”模式、推行“理论+实践”模式、开展“以工代训”模式,切实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加快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发挥劳动模范、高技能人才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具有专业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加强个人职业培训诚信管理,鼓励劳动者在线学习,探索建立劳动者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和学分累计制度。
第七节 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发展,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业态创新,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档案管理等人力资源服务。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发布和市场统计制度,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协调作用。完善现场招聘与网上招聘、大型招聘与日常招聘、综合招聘与专场招聘相结合的服务机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服务活动,选树一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示范典型。培育一批本土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引进国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建设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有活力、有效益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专栏3 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
01 青年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精细化、差异化就业服务机制,提升就业能力,支持创业创新,常态化开展专项招聘,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 02 就业援助计划 加大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扶持力度,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扩大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帮助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实施精细化的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缩短长期失业者失业周期。 03 就业统计基础提升计划 完善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统计制度。健全就业监测指标体系,强化对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失业动态监测企业、就业转失业人员等指标的监测,定期形成就业形势分析报告。 04 劳务品牌培育计划 健全支持劳务品牌创建工作机制,完善创业扶持、品牌培育政策,加快劳务品牌创建提升、壮大升级,通过完善行业标准、举办评优选树宣传推广等途径,培育打造一批叫得响的劳务品牌。 05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劳动者自主选择、市场资源配置、政府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实现培训对象广覆盖、培训类型多样化、培训等级多层次、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管理信息化的目标。 06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每年开展30万人次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07 “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 以“六大活动、十项比赛”为抓手,建立健全政府引领、社会广泛参与、全省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到2023年,在全省培养300名创业达人、1000名创业新秀、10000名新锐创客,建成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 08 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工程 加强行业发展载体建设,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型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体系,探索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业地方标准。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价体系建设。培育形成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集群,重点打造中国甘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充分发挥园区集聚发展和辐射带动作用。 09 “就业工厂”转型升级计划 继续高质量打造农村“就业工厂”就地就近就业模式,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难的问题。通过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促进增收致富。 |
第三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
第一节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推动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社保缴费政策和运行机制。加强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员工、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积极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持续做好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工作。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保工作。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推进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稳步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和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政策。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和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落实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稳步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依法将更多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者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以高危行业农民工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我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巩固“同舟计划”成果。推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努力实现统收统支。
第三节 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综合考虑物价上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调整。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健全失业保险待遇科学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落实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科学合理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第四节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完善社保基金监管制度,提升社保基金监管水平,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安全评估,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建立常态化非现场监督机制。完善社会保险领域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畅通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坚持精算平衡,健全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加强年金基金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监管。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工作。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实现全程预算监督。
第五节 提升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
建立与统筹层次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城乡居民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缩小城乡经办服务差距,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顺应信息化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经办、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夯实完善社保经办“不见面”服务基础,逐步拓宽“不见面”服务范围。适应信用型社会环境,推动构建“事前承诺—事中监管—联合惩戒”的信用管理新模式,提升社保经办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业务流程。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保障社保数据安全。
专栏4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
01 全民参保计划 依托全省统一的综合服务平台,实行社会保险相关数据省级集中管理,实现与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省政务服务平台互通共享和社会保险业务省市县实时同步。开展数据集中比对,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促进社保精准扩面。 02 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完善人社部门主导、多部门联合、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的宣传教育培训模式。聚焦重点行业企业,积极扩大工伤预防宣传覆盖面,扎实推进“体检式”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探索建立职工在线工伤预防培训。十四五期末,实现重点行业工伤预防宣传覆盖率100%,重点企业的重要岗位人员工伤预防培训覆盖率100%。 03 社会保险风险防控提升行动 推进社会保险风险数字化监控。加强数据共享比对、核查校验,提升基础数据质量,精准识别风险点。加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数据稽核和委托第三方审计评估,开展全覆盖、全环节风险防控。 04 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 依托全省统一的综合服务平台,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提供网上参保登记申请等一系列便捷服务。支持灵活就业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在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模式,以快递、外卖、网约车平台类企业服务人群为重点,推进平台类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全覆盖。 |
第四章 激发技术技能人才活力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人才供给能力,激发人才扎根陇原、服务甘肃的创新创造活力。
第一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大力推进重大人才工程和重大人才政策落实,更好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市场要素动力活力,不断增强区域人才竞争优势。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扶持一批省内青年专业技术骨干,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以基层一线事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健全完善有利于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稳定和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聚焦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围绕我省发展战略目标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打造更多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落实博士后工作分级管理,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提高培养质量。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做好涉藏州县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深入开展专家服务基层行动,统筹实施专家服务团、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服务团、博士后服务团等人才智力服务项目,带动人才、技术、管理、信息等要素向基层一线集中。健全完善人才联系服务机制,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第二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能力、市场和问题导向,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健全技能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助力“技能甘肃”建设。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完善符合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制度,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加强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建设。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大力建设陇原工匠培训基地。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创新办学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力争到2025年全省逐步形成以用人单位为主、第三方院校评价机构为辅、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为补充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格局。健全我省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和体系,积极举办(承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专项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着力提升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打造技能大赛“甘肃”品牌。
第三节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人才成长规律和分类推进事业改革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和公开招聘制度,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制度,推进放权与管理无缝衔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培训、竞争与激励机制。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县以下事业单位推行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并取得合法报酬。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根据我省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继续加大专项人才的招聘力度,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设立“绿色通道”。
第四节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逐步缩小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收入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对承担国家科研项目和工程建设、从事重要公益领域、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给予倾斜。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第五节 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促进人才资源市场性流动、引导性流动和计划性流动,建立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与人才供求匹配机制。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建立健全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体系,引导鼓励人才向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紧扣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培养引进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基础研究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健全完善省属事业单位人才流动配置机制,不断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快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更多培养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完善人才流动法规制度体系,规范重点领域人才流动秩序,探索人才流动市场化补偿机制。建立人才流动信息监测平台,加强人才需求预测。
第六节 健全人才评价体系
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人才评价机制,破除人才评价的障碍,突出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导向。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强化用人单位评价主体地位。全面完成各系列(专业)职称制度改革,健全职称管理配套政策,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电子化。突出专业技术人才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加大乡村人才职称评审力度,将职称评审范围延伸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严格创建达标评比表彰活动项目管理,从严控制社会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组织实施创建达标评比表彰活动,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示范引领和激励导向作用。
专栏5 专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
01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围绕“一带一路”、“十大生态产业”及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加强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管理,以高研项目为引领示范,每年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更新培训达1万人次。 02 技工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实施技工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组织开展技工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遴选建设一批优质技工院校和优质专业,开展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建设试点工作。 0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项目 贯彻落实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相关政策要求,依托党校、高职院校等教育资源,在全省择优设立10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基地,实施挂牌管理。对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专项培训。 04 人事人才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建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完善和优化系统功能,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服务体系。完善职称评审信息化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构建一体化人事考试服务体系。 |
第五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应急处置,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 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稳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加强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研究,探索建立适应新业态健康发展的管理服务机制。深化重点行业用工突出问题治理,强化劳务派遣监管。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和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提高预防化解各类劳动关系矛盾和风险的能力,切实防范劳动关系领域区域性、局部性风险。加强劳动关系工作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充分保障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权益保护。完善工时、休息休假制度。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完善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内部预防协商机制,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探索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创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简化优化仲裁具体办案程序,加强仲裁办案管理和指导,提升仲裁终结率。加强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一线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力量,提高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加强调裁审衔接。大力推进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和“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建立仲裁办案管理和评价机制。
第三节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规范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机制,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完善监控预警功能,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积极推广“线上”执法维权服务,建立畅通、快捷、高效的维权绿色通道,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加强执法装备配备。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开展工资支付保障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强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办,坚持和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协作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节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不断提高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重点促进县城内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市民化。结合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建设,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建设,加强与对口省市对接交流,开展好定向稳定输转和已输转人员稳岗工作。鼓励农民工多渠道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
大规模开展农民工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法制保障机制,健全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完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发挥农民工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农民工投身乡村振兴建设。推进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农民工综合信息平台。落实《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家政服务劳务协作机制。加强农民工工作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尊重善待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专栏6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程 |
01 和谐劳动关系能力提升计划 在全省打造一定数量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培育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服务新企业用工。 02 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 建立完善对用工规模较大企业的用工服务机制,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作用,引导企业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劳动关系。 03 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 依托“技能甘肃”建设,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为乡村振兴培养更多技能人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市民培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增强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能力。开展农民工市民化经验交流活动,打造农民工服务品牌。 04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提升工程 建设全省统一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系统,建设标准规范统一的信息化仲裁院、数字化仲裁庭,推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市县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上规模、全覆盖。 05 企业薪酬指引计划 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体系,加强企业薪酬调查和数据分析,及时公开发布、定向反馈薪酬信息,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服务。 |
第六章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按照公共性、普惠性、公平性要求,完善公共服务标准,健全公共服务制度,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构建覆盖全民、城乡一体、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区域制度统一、质量水平有效衔接。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重点做好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劳动权益维护,扩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引导人才和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统筹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进不同层级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
第二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全面实施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领域,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因地制宜细化制定地方标准,完善服务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软硬件标准。优化精简办事流程,统筹经办管理服务资源,实现“一站式”服务和“一体化”办公。鼓励各地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在标准制定、实际应用、宣传推广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跨区域标准体系协同,推动更多人社公共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第三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
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完成人社基础数据库建设,全面推进人社一体化业务系统建设,推进实现甘肃与全国人社领域、省内跨地区、跨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开展数字人社建设,完善信息化平台,启动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化工程“金保工程”三期等重大建设项目。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模式,拓展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就医服务等方面综合应用,探索社会保障卡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的融合应用,提升人社便民服务能力。推动12333智能化建设,建立完善人社大数据管理应用平台,促进与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强化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
第四节 提升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开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持续改进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方式。实施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强化人社公共服务从业人员政策业务、礼仪规范、心理调适、应急处置等能力培训。持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培树优质服务窗口及优秀服务标兵。建立公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完善落实“好差评”制度,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建立健全信访投诉事项闭环处理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推行人社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用”。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上门办”、“就近办”。
第五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
巩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针对脱贫人口、脱贫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保证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不变。依托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地区协作机制,巩固提升就业工厂等载体吸纳就业、增加收入功能作用。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强化公益性岗位协同管理。推进乡村有培训意愿的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组织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业帮扶,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带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和计划生育“两证户”等缴费困难群体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高质量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吸引农民工等自主创业。健全引导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优化乡村教师、医生中高级岗位结构,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智力支持。
专栏7 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
01 人社信息化创新提升行动 与人社部平台系统对接,完善我省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功能,集中整合数据资源,简化优化业务流程,与全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全面支撑人社各领域业务线上办理,拓展“一网通办”覆盖范围,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实现人社系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提升人社信息化创新应用水平。 02 社会保障卡 “一卡通”建设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实现全覆盖,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新格局,实现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就医服务、城市服务线上线下“一卡通”应用。建设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平台,形成“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03 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 动态调整人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全面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持续开展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继续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调研暗访。 04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全省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培训,做好社会保险精算业务培训、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培训、社会保险标准化管理培训等各类专项培训,通过专业化、精准化培训,提升社保经办队伍的管理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05 乡村振兴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举办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以在岗农民工、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为重点群体,开展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 |
第七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规划引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十四五”时期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第一节 坚持依法行政
全面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人社事业发展的能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合法性审查程序和内容。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争议处理能力。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八五”普法规划。开展人社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第二节 强化能力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干部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对形势的认识,找准人社工作在全局中的合理定位,进一步提升谋大事议大事的决策力和高标准快节奏的执行力。在系统培育弘扬优秀组织文化,树立良好价值导向,确立更加科学、公正、有效的激励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
第三节 加强宣传引导
做大做强人社宣传阵地,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坚持将宣传工作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同策划、同安排、同落实。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典型激励推广,完善落实新闻发布制度,讲好人社故事,传递人社正能量。拓宽宣传渠道,构建大宣传格局,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环境。强化舆情管理,密切关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公众反映,及时研判遇到的具体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人社工作。大力宣传各地推动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
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统计监测和评估分析,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和规划实施的预警预判作用。健全统计调查体系,丰富统计调查内容,加强统计监督,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化水平。 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实施,将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坚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推动政策资源、公共财政投入同人社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审计监督,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各市(州)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形成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