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0-172732 生成日期: 2020-08-24
文       号: 关键字: 《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所属机构: 发布机构: 白银区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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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期出台了《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从文件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区分并合理采取政府投资资金安排方式,有利于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带动作用,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均明确提出,政府投资资金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2019年《政府投资条例》颁布实施,将上述改革内容进一步法定化,使规范采取不同的政府投资安排方式、正确处理投资安排方式的主次关系,成为对资金安排部门的法定要求。

为了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要求,对政府投资资金各种安排方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进行统一规范,充分发挥不同投资方式的作用,我们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出台了《通知》,使我委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更好地落实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四部分、十五条。

一、准确把握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的内涵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

(一)直接投资,是指政府安排政府投资资金投入非经营性项目,并由政府有关机构或其指定、委托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作为项目法人单位组织建设实施的方式。

(二)资本金注入,是指政府安排政府投资资金作为经营性项目的资本金,指定政府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者权益,项目建成后政府投资形成相应国有产权的方式。

(三)投资补助,是指政府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对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适当予以补助的方式。

(四)贷款贴息,是指政府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对使用贷款的投资项目贷款利息予以补贴的方式。

二、合理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的条件

(五)对支持中央本级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安排方式。

(六)对支持地方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根据投资专项的具体情况,对地方可以采取的资金安排方式提出要求。同一投资专项采取两种及以上资金安排方式的,应当明确每一种资金安排方式的适用范围和安排条件。

(七)根据不同安排方式规范项目管理。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对企业投资项目仅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仍为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或备案制。

三、严格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的要求

(八)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安排中央本级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应当在下达投资计划时明确资金安排方式。

(九)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在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应当根据各投资专项的具体规定,提出拟采取的资金安排方式。

(十)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向地方下达投资计划时,具体到项目的,应当按项目明确资金安排方式;打捆、切块下达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在分解投资计划时,应当按项目明确资金安排方式。

(十一)国家、省、市、县四级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项目,应当根据不同的资金安排方式,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本通知及有关规定规范项目管理。

四、其他有关事项

(十二)因投资建设需要,项目由两个及以上项目法人组织建设实施的,可以分别采取不同的投资资金安排方式。

(十三)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用于前期工作费,纳入工程概算的,按照本通知执行;用于相关规划、投资决策评估等不纳入具体项目工程概算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对需要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外的资金安排方式的,另行规定。

(十五)项目收到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资金后的财务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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