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2-172732 生成日期: 2022-11-08
文       号: 关键字: 标准,企业,改革,工作,项目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区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都有哪些主要内容?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08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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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共分为五部分,在文件开头,介绍了“标准地”的概念,是指权属清晰、完成区域评估并实现项目开工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就是我们常说的“净地”,还带着区域评估成果、控制性指标要求,为企业“拿地即开工”创造条件。

第一部分明确了我省“标准地”改革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优化服务、提升效率,节约集约、提高效益,依法依规、全程监管”四项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提出了推行范围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标准地”改革只针对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推行范围为兰州新区、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省级以上园区及工业主导型县(市、区)按照“一县一区”重点打造的工业园区。分阶段制定了工作目标,逐步全面实现改革全覆盖。

第三部分明确了“标准地”出让程序、全流程管理环节和工作要点,分为出让前准备、按标出让、审批服务、按标施建、对标验收及用地评价等五个主要环节。出让前准备属于“标准地”打造阶段,主要由拟出让“标准地”所在地政府部门,选定拟出让地块,完成区域评估、确定控制性指标并按照净地标准完善基础配套。准备工作完成后进入按标出让阶段,相关部门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标准地超市”模块,发布“标准地”出让信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标准地”招拍挂出让公告,组织土地招拍挂;企业竞得土地后,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审批服务阶段,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在用地企业做出书面承诺并在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公示后,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通过与代办制、承诺制等改革联动,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在按标施建阶段,各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指导和监管,确保项目按照约定条件和建筑规范标准建设。项目竣工后,进入对标验收及用地评价阶段,企业组织竣工验收,形成验收结果及相应的报告和材料,相关部门组织联合验收并组织达产复核,实现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第四部分明确了“标准地”出让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推行“标准地”改革,并不是把需要审批的事项取消了,而是政府部门通过前期大量的工作,把原来企业拿地后才启动的工作提前了,“先筑巢、后引凤”,政府多服务、企业少跑腿。项目落地后,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技术+”等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企业按标施建、符合审批要求,对未按承诺约定建设和未达到控制性指标要求的给予相应惩戒。

第五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省上将组建专门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和考核机制,强化监督指导。省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各地出台实施细则,全力推进“标准地”各项改革惠企政策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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