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6-208464 生成日期: 2026-05-15
文       号: 区交运发【2026】45号 关键字: 安全,加强,应急,企业,落实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2026年白银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白银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5-15 10:55
浏览次数:

2026年,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市、区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统筹发展和安全核心要求,坚持标本兼治,以防为主,治标为先,聚焦“两抓三加强”工作主线(抓重大风险隐患与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抓灾害天气主动防御,加强本质安全基础、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力压降一般事故,以行业安全稳定态势护航全区“十五五”规划良好开局。

一、筑牢政治引领根基,压实各级安全责任

(一)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常态化推动系统内各级党组织学习走深走实。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聚焦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研究解决根源性,系统性安全问题,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压紧压实全链条安全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动态更新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年度任务清单,细化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安全责任分工,明确新业态,职能交叉领域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每月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明查暗访检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推动企业安全自主管理。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强化教训汲取,责任倒查与整改闭环,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制定2026年度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常态化跟踪督导,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单位点对点提示、通报、交办、限期整改,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培训力度,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举一反三”和“五定”要求,依托系统平台完善省、市、区,重点企业四级隐患排查体系,实现隐患动态清零、闭环管理、杜绝虚假整改。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作用,健全隐患举报受理,转办,核查闭环机制,推动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和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对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的企业,免予行政处罚,不查不改的予以“一案双罚”,倒逼企业主动防控风险。

二、聚焦风险隐患防控,守住行业安全底线

(一)狠抓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四个统一”和“四查一指导”要求,聚焦春运春节、汛期暑期等关键时段,常态化开展全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分级开展专题培训,明确排查重点、规范排查流程、提升治理能力。持续完善省、市、区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体系,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逐条建档,整改销号,短期无法整改的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强化督导帮扶,必要时开曝光、通报、约谈、挂牌督办。

(二)强化极端天气灾害防御。制定完善强降雨、沙尘、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主动防御措施,建立气象预警先导,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协作,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一线单位,一线人员。巩固“1+1+N”汛期公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体系,“一张清单”“五个关口”等措施,持续开展汛期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配合市级部门推进公路沿线气象监测设备和摄像头高清化升级,严格落实“响应,巡查,管控”主动防御机制。

(三)从严管控重大危险源。全面摸排行业重大危险源底数,根据重点时段及最新管控要求动态更新危险源企业,项目清单,依托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省、市、区、企业四级管控体系,压实各方管控责任。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实行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落实监管部门每日调度,企业每日自查报告制度,特殊时段适当延长提级管控时间。日常监管中,加密高风险危险源检查频次,采取派驻盯守,指导帮扶等措施,确保全程可控。

三、紧盯重点时段领域,强化严管严控态势

(一)抓实重点时段安全保障。按照“高于常规,严于日常”标准,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三十条硬措施和小长假工作制,扎实做好春运春节、汛期、五一、中秋、国庆、全国两会等时段安全保障与服务工作。加大明查暗访,督导帮扶力度,紧盯重点企业,运输场站,渡口码头,建设工地等关键区域,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规范值班值守与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配强配齐值班力量,规范值班流程。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加强应急通信保障,实时跟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升应急响应效率。

(三)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突出抓好公路桥梁隐患排查整治,公路桥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内河客船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牵头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排查治理,铁路沿线塑料膜等轻质漂浮物清理工作,推进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

四、夯实本质安全基础,提升行业防控能力

(一)提升设施装备安全韧性。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加快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公里,确保完成年度任务。联合公安部门整治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结合政策加快老旧营运车船报废更新,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提升交通设施安全韧性。

(二)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深化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考核。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要求,组织行业领域内企业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培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加强安全“三识”三识教育,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良好氛围,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风险辨识能力。

(三)发挥保险预防与技术支撑作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应投尽投,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功能,督促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加强交通安全生产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推进交通设施灾害智能管控,积极参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十百千”创新行动,提升行业安全技术保障水平。

五、细化重点领域监管,精准防控行业风险

(一)道路运输与城市客运监管。联合公安、应急、文旅等部门开展“两客一危”车辆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智能化升级。会同公安部门加强“营转非”客车协同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持续开展10年以上客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50座以上客车监管,强化“两客一危”两客一危车辆分类分级监管举措落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贯彻落实工作,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加强和规范重型货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治理。

(二)水上交通监管。提升水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层资质和能力考核等要求。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客船监管,指导水上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定期随船和重点时段、恶劣天气值班值守举措。完善内河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和执法监管运行机制,加强内河交通安全执法机构和力量建设。加强极端天气的预警预报,落实“叫应”机制和应急避险措施。

(三)公路运营与工程建设监管。深入开展公路桥梁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公路桥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完善公路监测预警能力,紧盯重点标志性工程等,强化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安全风险防范,加强勘察设计交底和设计变更管理,做好质量安全督查。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监理、检测单位三方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硬措施,开展事故原因深度技术调查分析,强化监管措施应用。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汛期施工工地安全管理,严格果断落实转移避险硬措施。推动隧道全工序机械化施工试点。指导建设单位加强招标管理,避免同一工程使用同属一家上级企业的施工,监理单位。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无资质非法违法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消防安全领域。紧盯客货运输场站、建设施工项目人员驻地、单位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及时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

六、健全应急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结合行业实际和形势变化,修订完善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组织做好预案评估、编制、修订工作,健全配套操作手册,加强预案培训宣传。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鼓励开展“双盲”演练,强化演练评估,优化预案内容,确保应急预案衔接顺畅,务实管用。

(二)强化应急保障与协同处置。推动落实省、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物资储备体系发展规划,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加强公路抢修、车辆清障、水上搜救应急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应急力量联动机制,做好社会清障救援服务机构名录编入工作。健全完善调度指挥工作机制,坚持调度跟着风险走,跟着气象预报预警走,加强重点领域、地区、点位、时段调度,督促指导乡镇落实“三个责任”。强化与气象、公安、应急等部门之间的合作,深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处置协同。实施内河水上搜救能力提升工程,制定实施水上应急力量配布标准。推动高危行业企业按规定组建救援队伍或与临近应急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全面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