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19 | 生成日期: | 2024-09-25 |
文 号: | 关键字: | 制,路长,公路,农村,工作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农村公路路长信息公示 | |
信息来源:白银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9-2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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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路长制”相关工作的函》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区路长制工作,我局制定了《白银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现就各级路长职责及人员信息公示如下: 一、组织体系 按照“县道县养、村道村养、乡道乡养”的三级管养原则,全面建立区、乡镇、村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负责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一)区级层面:设立区级总路长,由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立区级副总路长,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辖区内由县区养护的省、县道分别由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担任路长;设立区级总路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 (二)乡级层面:各乡镇设立乡级总路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立乡级副总路长,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辖区内的乡道、建制村通村路分别由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担任路长;设立乡级总路长办公室,与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专职副所长担任,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工作人员为辖区农村公路专管员。 (三)村级层面:各行政村设立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辖区内的自然村组道路分别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担任路长;村公益性岗位的乡村道路养护员为辖区道路专管员。 二、工作职责 1.区级总路长职责:区级总路长是全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负责养护资金的筹措和管理使用。区级副总路长协助总路长抓好日常调度、协调、检查等工作。总路长或委托副总路长一年至少听取和研究4次以上总路长办公室提出的辖区内公路建、管、养、运方面的事宜。 2.乡级总路长职责:乡级总路长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落实,以及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乡级副总路长协助总路长抓好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路域环境等综合管理,负责公路日常养护、公路抢险保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路产路权维护,负责培训、管理、考核乡村道路养护员,负责信息报送。 3.村级路长职责:村级路长是村道养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日常巡查、养护、路域环境卫生,及时制止公路范围内乱修乱建、乱堆乱放、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保障路产路权不被侵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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