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23 生成日期: 2024-07-02
文       号: 区交运发【2024】85号 关键字: 运输,办理,道路,服务,申请人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区交通运输局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白银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7-02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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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我区交通运输领域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群众和企业关切,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省政府畅通一门一网一线政务服务渠道和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目标,以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为抓手,按照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要求,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重新构建交通运输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整合数据资源,完善系统前后端功能模块,最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个标准、一次提交、一网通办、一站办结,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元化、个性化、便捷化的服务需求。

二、工作内容

(一)事项范围

市场主体在申请开办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时,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3个事项,实现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同标准办理。

(二)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办理,在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专区设置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受理模块,采用服务事项申报电子化、电子证照免提交办理等方式,实现高频事项网上办、一次办。

2.线下办理。区政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承担一件事业务办理职能,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同时积极推行导办帮办、预约快办等便民服务手段。

三、重点任务

(一)简化材料、优化流程。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要求,梳理开办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申请材料、实施依据、许可条件和材料清单等内容,在政策范围内进一步简化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减少办理要件,提升办事效率。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市场主体在申请办理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一件事业务流程。

(二)整合资源、设计开发。对交通运输行业领域行政服务数据进一步优化整合,落实数据验证来源,按照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交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的思路,深化电子数据共享应用,为高效办成一件事提供全面数据支撑。协调省大数据中心开展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前端页面功能开发,实现办事申请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次提交。对甘肃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应办理页面进行改造,完善共享数据展示,为高效办理业务提供更直观的数据支持,完成功能开发调试并上线测试。

(三)同步培训、完善推广。在全省范围内持续组织试运行的同时,集中开展业务办理培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不断提升功能模块和办理流程的应用效能,并根据完善推广程度适时对接交通运输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加快形成跨省通办能力,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政务服务效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工作专班,建立完善协同配合机制,全面推进重点事项任务落实。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一件事工作的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指导业务流程、业务规范、业务需求梳理以及甘肃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政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的业务承接办理,落实窗口导办帮办、预约快办等服务措施,确保业务高效办理、限时办结

(三)加强宣传推广。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通过任务推进扩大数据汇聚共享成果的惠及面,不断提升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服务便捷度、社会认知度和群众满意度。

 

    附件1.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办事指南

2.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请表

3.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报材料

 

 

 

 

 

 

 

 

 

 

附件1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办事指南

 

牵头部门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联办机构

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政务服务大厅地址、电话

投诉方式

政务服务大厅地址、电话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0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利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

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进驻大厅

行使层级

县级

委托部门

是否支持

网上支付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法人主题

分类

交通运输

联办机构

暂无

网办深度 (等级)

全程网办(Ⅳ级)

自然人主题  分类

交通出行

受理条件

“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事项的受理条件如下: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事项的受理条件如下:

1.车辆需登记在经营业户名下;2.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3.车辆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4.车辆达标核查符合要求;5.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货运平台(适用时);6.车型符合实际经营需要。

法定依据

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

法律法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颁发

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实施

日期

2004年7月1日

条款

内容

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车辆运营证。

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法律法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颁发

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实施

日期

2004年7月1日

条款

内容

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令第62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令第75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服务成效

减时间

通过多部门协同办理,减少群众等待时间,事项累计办理时间由20个工作日减少至不超过5个工作日

减跑动

通过协同办理、全流程办理、申请人不用不同部门跑,跑动次数由3次减少至“最多跑1次”,甚至“零跑动”

减材料

通过数据共享、一表申报,并结合电子证照应用,大幅精简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从13份减至6份

减环节

通过整合办事事项,重塑办事流程,申请人办事环节由3个减少至1个

 

 

 

附件2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请表

申请人名称(企业或个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经办人姓名

(如系个人申请,不必填写负责人姓名经办人姓名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拟申请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容器¨大型物件运输¨

1)已购置货物运输车辆表

序号

厂牌

型号

载重

质量

(吨)

车辆技

术等级

外廓

尺寸

(毫米)

车牌

号码

车牌

颜色

1







2







3







4







2)拟购置货物运输车辆表

序号

厂牌

型号

数量

载重质量

(吨)

外廓尺寸

(毫米)

1





2





3





4





3)聘用营运货车驾驶员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取得驾驶证时间

从业资格证号

从业资格类型

1







2







3







4







注:以上1-3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4)证件送达方式

¨电子证照

¨自行领取

¨邮寄送达:

邮寄地址:

收件人姓名及电话:

□申请人(□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

日期:

 

 

 

 

 

 

 

 

附件3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使用情形

材料

样例

1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请表》

(见附件2)

申请人自备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其他:加盖企业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人提交或在线填报)

2

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

(见附3-1

申请人自备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其他:加盖企业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个体工商户提交安全运营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4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

申请人自备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

5

《道路运输证配发表》

(见附3-2

申请人自备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其他:加盖企业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

6

车辆前方45°角照片

申请人自备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


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自备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其他:加盖企业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时存在委托他人办理的情形(可选)


道路运输车辆注销凭证(注销不超过90天)

申请人自备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时存在车辆转籍、过户情形(可选)

 

 

 

附3-1 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样例)

一、申请告知承诺的事项名称:道路货物(危险货物、网络货物除外)运输经营

二、申请人基本信息

1、申请单位(申请人)名称:

2、□申请人(□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三、申请告知承诺的材料(证明):

□营业执照                       □机动车辆行驶证

□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聘用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

四、审批机关告知:

1、申请人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需要具备的条件。

2、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行政审批机关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将承诺内容纳入日常监管检查计划,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要求限期整改乃至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3、申请人作出的不实承诺以及拒不履行承诺的,将在行政审批机关的信用档案系统留下记录(公告),对申请人后续提交的行政审批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

五、申请人承诺:

1、自愿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以上事项;

2、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承诺在   日内完成需要具备的条件,并接受行政审批机关的检查监督。

4、所做承诺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述。

 

□申请人(□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

日期:           

 

 

附3-2 《道路运输证配发表》(样例)

 

业户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车牌号码


车牌颜色


车架号


车辆来源

□新购        □过户

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   货物专用运输(□罐式  □冷藏保鲜  □集装箱)

□大型物件运输

道路运输证

配发需求

是否同步申请纸质证照  □否   □是

备注

默认配发电子证照,通过交通运输部“道运通”APP和小程序、省政府“甘快办”APP和小程序等,均可“亮证”,电子证照全国互认,各级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均予认可。

□申请人(□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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