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5-204918 生成日期: 2025-11-21
文       号: 关键字: 配备,危,安全,管理,货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问:危货运输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和标准是什么?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21 10:13
浏览次数:

答: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八条规定:自有30辆(含)以上危货车辆的危货运输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自有30辆以下危货车辆的危货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危货车辆(挂车除外)不足30辆的,配备至少1人;30辆(含)至100辆的,配备至少2人;100辆(含)至300辆的,配备至少3人;300辆(含)以上的,按照每增加100辆增加1人的标准配备。鼓励危货运输企业配备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道路运输安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