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至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情况说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