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计划的通知
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 作者:白银区林业和草原局 | 日期:2024-05-07 09:13 | 阅读:
兰州、庆阳、平凉、天水、定西、陇南、白银、酒泉、张掖、武威、金昌、临夏(市)州林草局、林业局,白龙江林业保护中心、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28号)的要求,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甘肃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管理办法》(甘林场发〔2023〕144号)的相关规定,为扎实推进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尽快将任务计划下达到辖区县(区)、单位,并组织做好实施方案审定、项目落地实施等工作。
二、按照《关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甘林发〔2022〕67号)要求,市(州)、县(市、区)所属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在任务计划下达后20日内编制实施方案报市(州)林草主管部门审批,拟批复文件经省局审核后市(州)林草主管部门5个工作日进行批复,并报省林草局林场种苗处备案。白龙江、小陇山保护中心在任务计划下达20日内编制实施方案,并在5个工作日申请省局审批。
三、欠发达国有贫困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资金涉及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的,按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定执行。
四、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绩效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支付进度。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计划表
2.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绩效目标表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1日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计划表.xlsx
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