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3-00004 生成日期: 2023-03-07
文       号: 关键字: 工作,负责,预算,草原,林业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市白银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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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实施全区全民义务植树、城郊乡村绿化、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三)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使用林地审批,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级、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计划,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建、调整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资源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土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实施,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和种质资源库建立,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监管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区林业、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和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省、市、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中央、省级、市级、区级下拨的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区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林草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划和归并整合,加快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十五)职责分工。与区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1)区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承担全区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白银分局、区水务局、区地震局、区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2)区林草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群团组织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应急事务处理、后勤保障、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2.生态建设股。组织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中长期规划和林业发展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国有林场、集体林权制度、草原等改革和林业产业发展、林下经济工作。指导林业、草原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防沙治沙、森林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指导良种选育、示范推广、种质资源普查、种质资源数据库建设、种苗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

3.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资源动态监测评估、森林公园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草原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草原开发利用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审计稽查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生态扶贫、火灾预防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4. 区林草局实有编制43个,其中:行政编制9个,事业编制34个。实有在职职工46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35人。其他人员67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区林草局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白银区生态建设办公室、白银区植被管护站、白银区楼房沟林场。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991.1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40.62万元,减少30.77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楼房沟林场管护项目、金沟租地项目未纳入本年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1.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991.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991.1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40.62万元,下降30.7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楼房沟林场管护项目、金沟租地项目未纳入本年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6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46.4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75.44万元;

4.农林水支出798.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1.1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971.1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26.22万元,增长118.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本年人员增加,合同工暖气费和临聘人员工资今年预算列入基本支出中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预算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66.84万元,减少97.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楼房沟林场管护项目、金沟租地项目未纳入本年预算。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大环境绿化管护经费10.00万元、野生动物保护与救助资金10.00万元。

其他项目0个。

五、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10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项目检查验收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4.培训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5.会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2万元,项目检查验收增多。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43.3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7.19万元,增长168.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人员增加,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大环境管护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80.3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万元。预算部门共有4公务用车辆,价值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7.1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 年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共有2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614.82万元。主要涉及其他缴入国库的林业行政性收费43.55万元,其他一般罚没收入13.05万元,其他收入557.8万元,利息计划征收0.32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无。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 年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2年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分别是金沟租地项目24.27万元、楼房沟林场管护项目800万元,涉及区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4.27万元。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自评,2个项目采用单位自评,0个项目采用财政委托第三方服务相结合评审方式进行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二)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主要是大环境绿化管护项目、野生动物保护与救助项目,涉及财政支出2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3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白银市白银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白银市白银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白银市白银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03月07

白银市白银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白银市白银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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