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2-172732 生成日期: 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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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发布机构: 白银区人民政府
关于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拟建场地内电力塔架及线路移位〔35kv苏石线移位(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2-04-0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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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区林草发〔202230  

 市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关于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拟建场地内电力塔架及线路移位〔35kv苏石线移位(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永久使用林地0.0144公顷,经我局审核拟同意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关于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拟建场地内电力塔架及线路移位〔35kv苏石线移位(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申请。现将我局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从原 35kV 苏石线 2#小号侧 20 米处组立双回路终端钢杆电缆引下,沿电缆沟道敷设,向西北走线至平行110kV电缆沟,然后平行走线,至刘化化工公司拟建厂区用地西北侧拐角外,组立双回路终端铁塔,电缆引上, 架空向南跨越沙河组立双回路转角铁塔,小角度左转上山至原8#大号侧组立双回路终端塔,沿原线路方向至原 9#大号侧新组立单回路终端塔,与原10#相接。电缆路径长度约0.6km,其中∶ 和110kV线并排敷设长度约为450米,过重车路采用排管敷设,长度为40米,单沟敷设约110米。110kV电缆线路自苏家墩110kV变电站起,至新建电缆钢管杆终端塔止,及其他相关配套敷设设施等。拟使用林地属于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国有林地。

 该项目由白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甘肃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白高新经发备〔2021〕56号)备案,项目法人单位为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峰

二.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情况

由于项目工程建设需要,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拟建场地内电力塔架及线路移位〔35kv苏石线移位(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0.0144公顷,均为永久使地。本项目拟使用林地范围内需采伐的林木株数共计10株,均为防护林林地,树种为刺槐。其中:按地类分:拟使用乔木林地0.0144公顷;按权属分:白银市白银区楼房沟林场国有林地0.0144公顷;按保护等级分:拟使用Ⅱ级保护林地0.0144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其中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地0.0144公顷;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0144公顷;按林种分:防护林0.0144公顷;按起源分:人工林0.0144公顷。

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第58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由占用征收林地的建设单位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结合《甘肃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白银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的补偿标准,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0.0144公顷,占我省2022年度林地定额。

项目建设单位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了《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使用林地单位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使用林地申请,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同意使用林地后依法足额缴纳该项目永久使用林地面积0.0144公顷的植被恢复费,对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以下标准征收:(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2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8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场查验、公示和符合规划情况

2022217日,我局指派技术管理人员,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了现场查验。经查验,该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0.0144公顷,涉及重点公益林林地;涉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林地0.0144公顷;不涉及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在项目建设使用林地范围内,无古树名木分布,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原生地分布。

该项目在白银市白银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白银市白银区城市总体规划,符合白银市白银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2218日至2022224日,我局对该项目使用林地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四.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查意见

根据使用林地单位的申请,我局审查认为,该项目申请使用林地的有关材料齐全、程序合法、林地权属明确,面积、地类准确,不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查验数据与报告数据一致。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办理使用林地许可手续。现将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材料随文上报,请审核。

特此请示。

 附件:

1、《甘肃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白高新经发备〔2021〕56号)

2、使用林地申请表;

3、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拟建场地内电力塔架及线路移位〔35kv苏石线移位(改造)0

6、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拟建场地内电力塔架及线路移位〔35kv苏石线移位(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白银市白银区林业和草原

                           2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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