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3-00004 | 生成日期: | 2023-10-10 |
文 号: | 关键字: | 草原,项目,占用,建设,工程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白银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白银市白银区北城区生态治理水系连通工程永久占用草原预审意见的报告 | |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10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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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白银区水利建设管理站“白银市白银区北城区生态治理水系连通工程”主要由引水工程、挡水工程、供水工程和调蓄水池工程四部分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石门水库1座,总库容为109.43万m³;新建引水隧洞2座1.4km,渡槽1座0.2km,引水明渠1.5km;敷设供水主管7.5千米,供水支管2条14.7km;调蓄水池3座等,及配套建设其他附属工程。 白银市白银区水利建设管理站“白银市白银区北城区生态治理水系连通工程”计划永久占用草原24.6621公顷(折合369.9315亩),为工程建设征用使用草原。该项目已办理手续情况: 1、《白银市白银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银市白银区北城区生态治理水系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区发改发〔2020〕541号); 2、《白银市白银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白银市白银区北城区生态治理水系连通工程分期实施的通知》(区发改发〔2023〕225号); 3、《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白银市白银区北城区生态治理水系连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市环审〔2021〕55号);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20402202200002号); 二、拟占用草原情况 收到白银市白银区水利建设管理站“白银市白银区北城区生态治理水系连通工程”永久使用草原申请后,我局热情服务,主动跟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规定,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对该项目占用草原进行了现场查验。经查验,该项目拟永久占用白银区国有未承包天然草原24.6621公顷(折合 369.9315亩)项目申请占用草原类型为温性荒漠化草原,主要植被为针茅、盐爪爪和红砂;项目拟征占用草原面积、四至界线与《草原征占用申请表》中内容相符;拟征占用草原性质为永久;项目实施对当地草原生态环境无破坏性影响。 我局对该公司所提供的项目备案材料、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意见、草原权属情况报告、拟占用草原区域坐标图等文件进行了预审,认为该项目申请占用草原的相关资料齐全,程序合法,草原权属明确,四至界限清楚,符合草原征占用办理条件。同时我局组织市自然资源局白银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白银市白银区发展和改革局、白银区王岘镇人民政府武川乡人民政府、纺织路街道及项目方有关代表召开项目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同意建设。 截止目前,该项目前期相关审批手续均已办理齐全,草原权属清楚无争议,全部为国有未承包非基本天然草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及生态敏感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属于新建项目,不存在未批先建情况。经我局研究,同意为该项目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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