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172896 | 生成日期: | 2021-03-19 |
文 号: | 关键字: | 关于印发《白银区民政局“今冬明春”禁毒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人民政府 |
关于印发《白银区民政局“今冬明春”禁毒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19 11:24
浏览次数:
|
|
|
|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众拒毒防毒意识,现将《白银区民政局“今冬明春”禁毒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银市白银区民政局 2021年1月26日
白银区民政局“今冬明春”禁毒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进度意识和识毒、防毒能力,努力推进新时代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区禁毒办《关于印发<白银区今冬明春禁毒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 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民政优势,采取有力措施,打一场广泛、深入、持久的禁毒人民战争,坚决遏制毒品来源、毒品危害和新吸毒人员滋生,为“平安白银”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开创新时代白银区禁毒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以“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为主题,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在进行民政业务推广和服务的同时,加强对基层民政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村、社区重点整治乡镇为重点地区,以农村不同时令活动为重要契机,广泛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局禁毒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民政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魏兴祥 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李国斌 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 儒 区民政局纪检监察员 罗忠璞 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张振军 紫灵山陵园管理处主任 李存强 区低保局局长 狄文学 区社会福利院院长 李俊涛 区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 高 峰 局办公室主任 曾朝霞 局婚姻登记股股长 武文颖 局社会事务股股长 李 玲 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股长 丁维娥 局福慈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高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开展禁毒工作各项事宜,积极做好毒情形势分析及情况汇报工作,对禁毒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二)强化思想认识。开展禁毒工作是中央、省、市、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是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禁毒工作的必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禁毒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做好禁毒相关工作。 (三)加大禁毒宣传。充分利用政治理论学习、普法教育等时机,通过播放禁毒影视片、张贴悬挂禁毒宣传标语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央、区、市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及法律法规和防范毒品的知识。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关注“中国禁毒”、“甘肃禁毒”、“白银禁毒”等禁毒微信公众平台,了解宣传禁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四)加强农村青年毒品预防教育。结合“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下农村、送政策、促发展”等活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外出务工青年毒品预防教育,提高青少年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使青少年更多地掌握禁毒知识,消除合成毒品“危害小、不上瘾、能减肥”等极其错误的认识,有效防范毒品给青少年带来的危害。 (五)积极发展民间组织,支持民间组织依法参与禁毒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共同举办禁毒活动等形式,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禁毒社会组织的作用,不断壮大禁毒宣传队伍,延伸宣传教育触角,构筑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禁毒宣传格局。 (六)建立健全禁毒工作责任制。各责任单位要根据禁毒工作目标责任要求,结合实际,逐级细化分解到人,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把禁毒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及家属、子女管理,做好防毒、拒毒教育工作,实行单位包干部,干部包家属子女的责任制,增强防毒拒毒意识,使人人深知毒品的危害,使“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意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七)强化信息反馈及总结工作。各站(中心)要认真开展禁毒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不得漏报、瞒报、虚报,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要总结开展禁种铲毒行动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果,于4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送局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