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3-00004 生成日期: 2023-09-21
文       号: 关键字: 安全,燃气,是否,整治,机构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市白银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区民政服务机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21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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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民政服务机构:

现将《全区民政服务机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银市白银民政局

                                                                 2023911

 

区民政服务机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面加强全区养老机构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服务机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民发〔202399号)白银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民政服务机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发〔2023105号)和《白银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安委会发〔20233号)文件要求,在全范围内开展民政服务机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即日起至202311月底,全面排查整治全区民政服务机构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消除燃气安全突出风险。至20246月底,全面完成整治台账的问题整改销号,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至2025年底,民政服务机构燃气安全监管机制更加完善,管理更加有序,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指导、督促、考核各民政服务机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民政服务机构是否依法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责任制,明确负责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部门及人员,保证燃气安全工作资金投入,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工作;民政服务机构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严格执行燃气安全法律法规,保证机构内燃气安全符合规定。

        (二)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民政服务机构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是否确定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是否制定并实施各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是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是否制订符合机构实际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评比,以及对成绩突出的养老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问题气风险隐患。重点排查为机构内提供燃气的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是否持有正规合格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向无经营或充装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购买燃气;对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生产气质不达标、无警示性臭味、非法掺混二甲醚等问题气是否进行投诉举报;机构内安全管理岗位及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判断问题气的基础知识和常识。

        (四)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问题管网风险隐患。配合住建部门对民政服务机构内部及周边燃气管网进行全覆盖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问题、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问题;是否设置涉及燃气管道周边的第三方施工现场燃气设施保护措施。

        (五)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等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机构内燃气管道及液化石油气瓶、连接软管、减压阀、燃气泄漏报警器、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门窗、顶棚等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燃气灶具是否带有熄火保护装置,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存在擅自安装、改装、拆除室内燃气设施和计量装置;是否存在室内管道严重锈蚀、违规使用双气源等风险隐患;液化石油气瓶是否与人员就餐场所分开放置,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是否分开存放。严禁使用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严禁燃气用户同时使用甲醇等生物油制品。厨房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和高层建筑内的,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量大于50kg的液化石油气瓶必须设置在所服务建筑外单层专用房间内,并采取防火措施。

        (六)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问题环境等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机构是否主动接受燃气经营企业的入院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指导;是否按要求每季度对从业人员进行1次教育培训,厨师和餐厅工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技能;是否每季度至少清洗1次厨房灶具、油烟罩、烟道;是否设置规范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是否设置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组织开展机构内燃气安全使用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是否督促整改并及时将线索移交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是否定期邀请相关部门对燃气压力窗口、压力管道进行检验检测。

        (七)从严从实抓好隐患问题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能立即整改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完成的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核查,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彻底整改,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实行闭环管理。对隐患突出且整治过程中无法确保人员安全的机构,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限期从危险区域内撤出服务对象、工作人员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措施进行紧急处置。

        (八)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群、横幅等宣传载体,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视频短片等手段,广泛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安全警示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营造良好燃气安全宣传氛围。开展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引导机构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提升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8月到11月)。在统筹推进全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对全区民政服务机构燃气安全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主动协调和配合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联合开展排查整治,做到所有机构全覆盖。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见附件),落实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逐条整改销号,对排查整治不深不细、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规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312月至20246月)。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要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整治,对账销号,坚决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回头看也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检查。对新发现的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纳入清单,推进整治。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7月起)。深入剖析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燃气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健全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养,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负责同志协调推进、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燃气安全工作,跟进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兜牢守住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线。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把燃气安全纳入一把手工程,突出抓好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逐一压实主要负责同志到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制定工作规则,完善责任清单,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三)加强督促指导。区民政服务机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区民政局将派出明查暗访组,开展重点督查。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的、边检查边发生事故的、存在突出问题的,采取警示提醒、挂牌督办、约谈通报、责任追究等措施推动整治整改,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坚持长治长效。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中,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建立健全一批配套措施,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养老机构燃气安全隐患系统性、机制性办法举措,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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