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2-172896 | 生成日期: | 2022-05-27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人民政府 |
白银市白银区民政局 印发《关于锤炼过硬作风勇于担当作为奋力 推进首善之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5-27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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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关于锤炼过硬作风勇于担当作为奋力推进首善之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银市白银区民政局 2022年4月28日
关于锤炼过硬作风勇于担当作为奋力 推进首善之区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保障“首善之区”建设,着力形成敢于担当、克难攻坚、勇争一流的生动局面,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三新一高”导向,坚定新发展理念,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设“首善之区”目标定位,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着力增强干部的政策领悟本领、政治领导本领、责任担当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求真务实本领,全力营造比学赶超、攻坚克难、勇争一流的干事创业环境,高效推进民政工作,为建设“首善之区”贡献民政力量。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政治建设。要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研究处理问题,审视、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把握政治因素、落实政治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原则,夯实担当作为的思想根基。真正把讲政治落实到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强化政治理论素质。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从中汲取丰厚的滋养,启迪政治智慧、启发实践思考。要常抓意识形态教育,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把忠诚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日常言行上。局党组将政治理论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每年组织赴市区内党性教育基地学习不少于1次,每年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专题教育培训不少于4次,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会干实干的民政队伍。 (三)全面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白银市贯彻落实甘肃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落实落细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优化审核审批程序、提高救助标准,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严格落实《白银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白银区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出台低保、特困供养等操作办法或实施细则,规范认定程序,提高对象认定精准度,为有效防止困难群众致贫返贫提供制度保障。 (四)精准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综合运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动态管理等手段,将因病、因残等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和个人作为重点,符合条件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健全完善困难群众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依法依规实现相关信息跨部门共享,定期开展信息核对;在审核确认低保对象时,适当豁免维持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根据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学支出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中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必要的营养费和残疾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必要的护理费,采取分梯度、按比例方式,对1年内刚性支出予以适当扣减。对就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渐退”,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确保实现稳定就业创业后再退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助力更多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再就业敢创业。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受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凡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严格按照市上确定的2022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扎实推进提标提补工作。城市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其本人补助水平上浮20%。于6月底前完成提标补发任务,及时对接财政部门和资金代发机构,确保救助金按月足额发放到户。 (五)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 健全监救助机制,优化监测信息平台,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及时比对人社、医保、残联等部门数据,定期开展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实现对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早预警、早救助,从制度机制上兜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按照省、市、区要求,细化完善低保边缘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救助办法,明确救助帮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及时更新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进一步拓展数据共享范围,加大救助需求转介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口能够及时得到救助。 (六)保障好因疫因灾遇困群众基本生活。要全面了解受疫情灾情影响群众生活状况,结合实际细化应对举措,对因疫因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好因疫因灾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救助对象认定标准,细化突发意外事件、突患重大疾病、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的类型、范围和程度。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规范热线值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健全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进资源统筹,提升救助效益。 (七)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积极推广“资金+物资+服务”的救助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四个一”服务,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心理慰藉等服务。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责任,完善照料服务政策措施和监管机制。研究制定加强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明确服务类救助供给主体、对象范围、服务内容、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等内容。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支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 (八)扎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和未成年人关心保护工作。深化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全力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健全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进资源统筹,提升救助效益。不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强化补贴对象动态管理,推进“主动办”和“跨省通办”。持续探索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特殊困难精神障碍人员的排查走访,落实好救助保障政策。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落实孤儿助医助学项目。指导各乡镇(街道)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落实定期巡访制度,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推广“资金+物资+服务”的救助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农村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提供访视照料、监护评估、救助保护、康复教育、心理疏导等个性化帮扶。积极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八个一”关爱专项行动。 (九)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治理工作。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持续增强村为民服务能力。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按照《关于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2022 年6月底前30%的村实现规范化;2023年2月底前70%的村委会实现规范化;2023年10底前100%的村委会实现规范化”工作目标。适时修订完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常态化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梳理村级组织依法履责、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机构牌子,严格落实《白银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持续推进基层减负。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村委会成员培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培育文明乡风。 (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动员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平台、资源、专业优势,通过捐资捐物、助学助医、心理疏导、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助力社会保障工作。坚持“弱势优先,保障专业,服务民生”的原则,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平台,深化“五社联动”机制,聚焦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民政重点服务对象,通过社区走访、入户访谈、问卷调查、参与观察等社会工作方法,重点协助乡镇(街道)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开展对象摸排、业务培训、政策宣传,为救助对象提供资源链接、康复训练、社会融入、照料护理、情感陪伴、能力提升等服务。 (十一)健全监督检查和风险防范处置机制。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安排部署,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挪用贪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和“优亲厚友”、“关系保”、“人情保”等违法违纪行为,守护好困难群众的每一笔“救助款”、每一分“保命钱”。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求助申请、投诉举报、政策咨询等事项,积极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特殊困难精神障碍人员的排查走访,落实好救助保障政策。联合有关方面严厉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欺老虐老行为,强化养老服务质量监管。更好发挥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完善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为切实开展好锤炼过硬作风勇于担当作为奋力推进“首善之区”建设的工作,民政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方案、统筹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各项措施。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积极动员组织党员干部把握“三新一高”导向,自觉对标对表“五区建设”任务目标,以昂扬向上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进取精神,攻坚克难、担当尽责、奋斗进取,切实以过硬作风保障“首善之区”建设,为奋力开启白银区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持续深入做好宣传工作,形成浓厚氛围。要通过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等方式,让经办人员掌握并落实各项困难群众保障政策。积极发挥微信等新媒体传播优势,以更贴近群众的方式加强宣传,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注重总结和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推动民政领域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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