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1-172896 生成日期: 2021-03-19
文       号: 关键字: 关于开展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所属机构: 发布机构: 白银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19 11:25
浏览次数:

区属文体、培训类社会组织: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坚决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环境)同防,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机构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甘教厅〔2018〕33号)等文件要求,确实做好我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经我局研究决定成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现将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魏兴祥(白银市白银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李国斌(白银市白银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禹奇(白银市白银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干部)

李俊涛(白银市白银区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

              玲(白银市白银区民政局干部)

            曾巧玲(白银市白银区民政局干部)   

二、专项整治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及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会议要求,全面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全区教育培训、服务行业行为和秩序,不断深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成效,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三、专项整治时间2021年1月20日—1月29日

四、专项整治范围:以协会、学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或民办非企业组织形式在白银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或者白银区民政局正式登记备案特别是文体类区属社会组织、培训类社会组织。

五、专项整治重点一是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落实“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服从属地社区、村组“网格化”管理要求。二是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开课前查验师生健康码、人员出入登记管理、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师生晨午检测温、机构内部通风消毒、建立以班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等防控措施;三是落实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严格参照相关规定,检查培训机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以及周边人员防聚集措施、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整改等工作落实情况;四是协会、学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或民办非企业组织形式在白银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或者白银区民政局正式登记备案特别是文体类区属社会组织超范围对外招生,开展培训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规范办学,有无违规、无证办学情况。对培训机构假期开展的培训内容、收费等进行抽查,看是否存在违规超范围办学、违规收费等;六是区属社会组织是否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中的严格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组织管理、民主决策、信息披露等正规化档案管理情况;七是根据具体账目、审计报告书查看社会组织是否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财务管理,法人和股东有无分红情况。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坚决关停,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取缔;严厉查处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违规办学行为,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发现一处查办一处;对内部管理混乱的社会组织给予警告、责令整改、限期停止活动,封存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是我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也是巩固前期治理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迅速推进。 

  (二)认真部署。结合职能分工对所负责机构或负责工作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培训超范围开展培训的机构要现场下达停办,告知相关政策要求去除相关广告;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后续跟进督促整改,并就整治情况统计上报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专项检查工作台账)。

(三)建立机制。不断完善“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整体协调”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强化部门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持续协调推进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白银市白银区民政局

2021年1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