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2-172896 | 生成日期: | 2022-05-27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人民政府 |
白银市白银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白银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5-2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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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养老服务机构: 现将《白银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迅速贯彻执行。
白银市白银区民政局 2022年4月26日 白银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面排查整治我区属各养老服务机构各类风险隐患,按照白银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委办转发《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区安委办发〔2022〕2号)、《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市民电发〔2022〕47号)的通知要求,区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在全区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全面排查、精准发现、坚决整治我区属各养老服务机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养老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检查内容 (一)严查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落实安全责任清单;是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靠前协调,牵头分析研究本机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其他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坚持把安全生产与养老服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实施、同检查等。 (二)严查安全生产培训。是否全面深入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等活动,面向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对象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三)严查防火分隔。养老服务机构内综合性建筑各功能分区间的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严查消防设施。养老服务机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消防设备用房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严查疏散通道。养老服务机构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六)严查装修材料。养老服务机构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地面、顶棚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标准; (七)严查违章建筑。养老服务机构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八)严查维护保养。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是否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协议,定期维护保养机制是否严格落实; (九)严查消防记录。养老服务机构巡查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是否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等措施,是否制定灭火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十)严查用火用电。严格火源管控,及时清除遗留火种:规范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使用,落实电气线路定期检测规定,防止电气线路漏电、过载、短路等,严禁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严格老人房间用电管理,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在房间吸烟;加强燃气管道、设备检测保养,严禁使用生物乙醇等液体燃料,定期清洗油烟道; (十一)严查用气安全。看是否落实燃气安全相关规定,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定期维护保养燃气设施设备,是否正确使用燃气设施,是否私自拆、移、改动燃气装置,私自使用燃气热水器、取暖器和其他燃气器具;是否保持燃气设施清洁干净卫生,周围有无可燃物品和其他杂物堆放等。 (十二)严查车辆管理。主要是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轮椅方面,禁止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房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轮椅,及时纠治“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违规充电行为,设置集中停放区域; (十三)严查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是否制定应急预案,预约探视措施制定落实,进院人员登记、测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手消等防范措施落实,快递等进院物品消杀措施,老人外出就医专人专车等防控措施,采购食材外包装消杀和查验相关证件资料及发票索要等措施,院内定期消杀、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体温监测、防控物资储备情况,积极倡导工作人员不去中高风险区旅游,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因疫情违规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认真落实疫情防控“零报告”要求等。 (十四)严查食品安全。内设食堂的养老服务机构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储存和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规范,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保证食品安全。 (十五)严查自然灾害风险。主要检查养老服务机构极端天气防范应对情况,加强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方案,强化预警预报措施,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检查。 (十六)严查事故报告制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直接负责人从严追究责任;对工作不严不实的人员和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失职失责导致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等。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自查阶段(本通知印发之日至5月10日)。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大检查方案,迅速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自查行动。要坚持自下而上,逐一进行全面自排查,逐个机构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实施台账式动态管理,从根源着手堵住漏洞、消除盲区。各养老服务机构在自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请结合实际报送。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5月11日至7月31日) 严格落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排查出的所有风险隐患保持“零容忍”态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能立即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限期整改销号,确保动态清零;对隐患多、风险大、设施差、管理弱的养老服务机构,重点督办、全程跟踪、挂号销账;要结合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建立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把本次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清单管理,及时动态更新完善,做到有档可查、有迹可循。 (三)重点督查阶段(8月1日至年底) 区民政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大检查工作,特别要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定期对养老服务机构检查情况、整改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风险隐患管控整改到位。 (四)“回头看”检查(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 区民政局针对各阶段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和突出重点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风险是否有效管控,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同类隐患是否重复出现,新的隐患是否多发,安全意识和本质安全水平是否提高等,各养老服务机构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完善养老服务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抓好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迫性、责任感,以抓铁有痕的作风,又严又实的举措,把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管理牢牢抓在手上,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整治实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落靠地方安全生产领导包保责任制,不能有遗漏,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运行。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区民政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对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不认真、整治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的进行批评教育;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四)及时梳理总结,严格信息报送。各养老服务机构要严格做好24小时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同级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严禁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对本地区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和整治结果进行梳理汇总。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做到“责”字当头、“实”字落地、“严”字固本,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本方案,及时上报相关情况,随时报送自查情况和整改完成动态信息,党的二十大结束后报送整体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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