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12 | 生成日期: | 2024-03-01 |
文 号: | 关键字: | 预算,支出,管理,社会,工作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白银区民政局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
信息来源:白银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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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白银区民政局性质为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指导全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婚姻登记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救助、保障工作,负责区域内的行政区划调整、地名命名、指导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一)机关内设机构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相关内设机构。设立综合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主要职责分别是: (1)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群团组织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应急事务处理、后勤保障、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2)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负责指导全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区组织干部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拟订社区建设规划、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指导社区建设治理和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3)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负责全区婚姻登记服务和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全区婚姻服务活动,指导婚姻习俗改革。负责全区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救助、保障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区域内的行政区划变更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调整、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和行政区划代码管理、标准地名使用、地名标志设置门牌设立,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编纂审定工作。负处理乡镇之间的边界纠纷、边界线的勘察、行政区域界线的日常管理工作。 (4)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加强与卫健、教育、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以及慈善组织的信息共享,指导协调救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儿童、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等社会扶助活动。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落实全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5)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拟订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贵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党建等工作。 下属1个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白银紫灵山陵园管理处,2个非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区社会福利院)。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6037.08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6037.0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37.08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6037.0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712.45万元,占11.8%;项目支出5324.63万元,占88.2%;上年结转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6037.08万元,包括:国防支出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0.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712.4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8.4万元,增长1.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61.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50.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324.6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300.3万元,增长70.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高龄津贴(80-89周岁老年人)项目、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全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项目、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项目等支出增加。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3个,主要是2024年村级办公经费、2024年社区办公经费、区社会福利院机构运转经费。 其他项目26个,主要是2024年村妇联主席工资、2024年村干部工资、2024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2024年组干部、监委会主任补助、2024年农村救助员工资、2024年离职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生活补助、2024年“两保一孤”保险、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工资、焚烧炉投放与回收资金、城乡分散特困人员供养“四个一”购买服务项目、2024年“两节”慰问资金、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高龄津贴(80-89周岁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全区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项目、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农村特困供养、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费、城市低保家庭供热补贴、2024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2024年紫灵山差额单位补助、紫灵山2024年核拨非税收入。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2024 年预算数为 7.2万元,比2023 年预算减少7.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67.9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2342.4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97.05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干部、组干部、监委会主任补助等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994.7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45.1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城乡分散特困人员供养“四个一”购买服务项目,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1.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1.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养老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3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保险基数增长。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保险基数增长。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4年预算数为0.8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44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4年预算数为455.3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84.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高龄津贴(80-89周岁老年人)项目、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全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项目。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4年预算数为122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70.83万元,主要原因是紫灵山核拨非税收入列入预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福利院运转经费增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8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8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项目。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3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增加2万元。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农村低保(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4.3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补助标准提高。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2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0.2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临时救助支出项目。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0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7.0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目。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09.4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09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低保人数减少,供热补贴减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3.5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55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医保增加。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6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减少,医保减少。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6.6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总数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3.3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总数减少,住房公积金减少。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00%。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 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086.62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895.55万元,增长75.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紫灵山核拨非税收入在机关运行经费中核算。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1.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1.4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2024年,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241.476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387.9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00平方米,价值53.42万元。共有公务用车11辆,价值187.6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443.35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 5.11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 年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说明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1600.8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立2个,主要是利息收入,计划征收0.8万元;殡葬收费收入,计划征收180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农村低保 1、项目概况:根据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 《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有关工作通知》(甘民发[2010]25号)及白银市财政局、白银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白银市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通知(市财社发〔2013〕38号)的相关规定,农村低保由市、区财政按照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按4:6的比例预算安排。 具体计算如下:3984人×5元×12月×0.6(配套比例)=143424元 2、立项依据: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5号) 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 《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有关工作通知》(甘民发[2010]25号) 白银市财政局、白银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白银市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通知(市财社发〔2013〕38号) 3、实施主体:白银市白银区民政局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按月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6、年度预算安排:14.34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保障农村居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 年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3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3个,公开率为100 %。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白银市白银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11月,组织开展1-11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7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 %。截至11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3个,完成率为43%。白银紫灵山陵园管理处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个,完成率为60.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付率低。由于本级财政困难,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个,完成率为100.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资金支出不及时。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无。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8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2个,项目支出2个,转移支付项目4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单位整体自评报告、转移支付项目自评报告全部报送财政局相关股室并按规定随决算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0个,增长率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 0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9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区社会福利院机构运转经费、2024年村妇联主席工资、2024年村干部工资、2024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2024年组干部、监委会主任补助、2024年农村救助员工资、2024年离职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生活补助、2024年“两保一孤”保险、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工资、焚烧炉投放与回收资金、城乡分散特困人员供养“四个一”购买服务项目、2024年“两节”慰问资金、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高龄津贴(80-89周岁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全区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项目、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农村特困供养、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费、城市低保家庭供热补贴、2024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2024年紫灵山差额单位补助、紫灵山2024年核拨非税收入,设置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6个;2024年村级办公经费、2024年社区办公经费、设置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7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白银市白银区民政局2024年(汇总)预算公开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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