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李清德
职务: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分工:
协助局长分管养殖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农村能源建设、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营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民事纠纷、农业环保、精准扶贫、创城、考核考评、职称评定、卫生、应急、政务公开、“放管服”、畜牧、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卫生、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的管理等工作。具体分管兽医站、畜牧中心、农经站、能源办、定点办、局机关。
男,汉族,甘肃白银人,中共党员,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