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0-172732 生成日期: 2019-10-14
文       号: 关键字: 白银区农牧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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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农牧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0-1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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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业机械等产业(以下简称农牧业)的法律法规以及促进农村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研究拟订全区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3.拟订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4.指导粮食、果蔬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果蔬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工作;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行驶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对登记的农业机械进行年度安全技术检验,依法定期对农业机械驾驶证、操作证进行审验等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拟定并执行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负责防治、控制疫情并组织捕杀。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管理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研究制定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村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2.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3.制定并实施全区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态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全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和监管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4.贯彻落实畜禽屠宰管理相关规定和有关标准;负责全区畜禽定点屠宰场的布点规划、审批;负责畜禽定点屠宰专项资金的申报、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畜禽定点屠宰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畜禽定点屠宰管理违法违纪案件的立案、审查、行政处罚、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负责畜禽定点屠宰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15根据区纪检等部门的部署,加强对农口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的反腐败斗争、廉政建设和财务、审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理来信来访。
16.组织开展农业对外经济、贸易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援外项目。
17.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牧业经济发展服务。
1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以上职责,白银市白银区农牧局设4个股:
1.综合股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打印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党务、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信息、督查、提案办理、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组织会务工作;负责局系统资金审计和监管工作;做好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农业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农牧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局系统技术工人的培训、考核、初级职称评审、中级职称的推荐上报、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牧业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①拟定组织实施农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重大技术措施;负责耕地质量管理、旱作节水农业、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等工作;组织抗灾减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调拨、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负责渔业先进技术、优良品种的引进、推广和鉴定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②组织开展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工作;组织协调农牧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③组织化肥、农药、种子、兽药、农机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和登记;组织兽药、兽药管理工作;负责兽药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区内动物防疫、检疫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水产品的检疫和质量监督工作。
④负责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3.科技教育股
组织协调实施重大农牧业科技科研项目;指导农村能源建设、可再生能源、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农牧业科技宣传;组织农业从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绿色产品、农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工作;指导行业学术协会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4.发展计划与市场信息股
拟定组织实施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农牧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重点生产基地建设、重大生产建设项目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农业开发项目进行监督管理验收,建立农牧业项目库;调查分析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工作情况,按时上报报表;负责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指导全区农牧业信息化建设;引导全区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畜产品的品质改善;负责农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指导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机构设置
白银市白银区农牧局机关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
隶属机构
1.白银市白银区农业机械管理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2.白银市白银区兽医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3.白银市白银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4.白银市白银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5.白银市白银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培训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6.白银市白银区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
7.白银市白银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
8.白银市白银区农村经营管理站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
9.白银市白银区种子管理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
10.白银市白银区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农牧局成立核算中心,农牧系统人员编制、工资、经费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①白银市白银区农牧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兼党委书记),副局长2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中共白银市白银区农业委员会书记由区农牧局局长兼任,核定中共白银市白银区农业委会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纪委书记1名。实有副处1人、正科5人、副科2人、机关工勤1人,科员2人。
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及编制情况
人员情况:参公管理核定人数20人,在编15人。
③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及编制情况
人员情况:事业编制核定人数84人、实有人数117人、在编81人,万名招考人员36人。其他人员情况:合同工8人、离岗创业2人、遗属1人、零就业安置1人。
主要人员变动情况调出3人:白军辉、李荣、李永功;退休5人杨林、高天旺、狄国娟、李军、周西人;调入1人张涛(质监站年末考入档案局),离退休人员35人转交社保局。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相应支出,故表8为空。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930.7万元,支出总计2930.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59.2万元,支出减少359.2万元,主要原因是:①本年人员经费支出88万元,减少了82万元。包括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168.8元,死亡抚恤金1.2万元。住房公积金22.9万元。②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了29.08万元。③农林水支出减少251.3万元。原因是:一方面人员变动,调出3人:白军辉、李荣、李永功;退休5人杨林、高天旺、狄国娟、李军、周西人。另一方面本年度部分经费支出下年度完成支付。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93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0.7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元。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9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3.3万元,占55.01%;项目支出1317.5元,占44.99%。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9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9.2万元,下降10.92%。主要原因是:①本年人员经费支出88万元,减少了82万元。包括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168.8元,死亡抚恤金1.2万元。住房公积金22.9万元。②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了29.08万元。③农林水支出减少251.3万元。原因是:一方面人员变动,调出3人:白军辉、李荣、李永功;退休5人杨林、高天旺、狄国娟、李军、周西人。另一方面本年度部分经费、项目支出下年度完成支付。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9.2万元,下降10.92%。主要原因是:①本年人员经费支出88万元,减少了82万元。包括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168.8元,死亡抚恤金1.2万元。住房公积金22.9万元。②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了29.08万元。③农林水支出减少251.3万元。原因是:一方面人员变动,调出3人:白军辉、李荣、李永功;退休5人杨林、高天旺、狄国娟、李军、周西人。另一方面本年度部分经费、项目支出下年度完成支付。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8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等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由财政统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2.4万元,占4.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业务工作移交区社保局,增加相关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87.9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出3人:白军辉、李荣、李永功;退休5人杨林、高天旺、狄国娟、李军、周西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9.23万元, 较上年减少76.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离退休人员部分工资由区社保局暂时代发,减少相关支出。公用经费54.02元,较上年减少29.08万元,主要原因一方面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调出多,新增人员配置必须的办公设备少,设备更新少,另一方面本年度部分经费、项目支出下年度完成支付。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 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6.8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燃油费及日常维护,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 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8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燃油费及日常维护,费用支出,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运行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1.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原因是当年按照最新文件要求执行接待业务;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最新公务接待要求,安排正常接待,厉行节俭,严格把控,合理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业务。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120人,其中:国内接待30批次120人;
五、单位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8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02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电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29.08万元,增加34.99%,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本年发生的更新办公设备少,新增人员少,退休、调出人员增加降低了办公设备的更新;另一方面本年度部分经费支出结转下年度完成支付。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包括办公家具、通用设备等价值836.85万元。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7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8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网络设备购置及维保服务、向社会购买的第三方服务费等。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区农牧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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