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1970-172805 | 生成日期: | 2018-06-08 |
文 号: | 关键字: | 2017年白银区农牧局系统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 |
2017年白银区农牧局系统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8-06-08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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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白银区农牧局系统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7年白银区农牧局根据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成立农牧局财务核算中心将局属7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合并,采取统一核算。根据《白银市白银区财政局关于对农牧局实行财务集中核算的批复》(区财发【2017】138号)文件决定,于2017年1月1日实行。2017年所有决算所涉及的财务数据皆为局属各单位汇总数据。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业机械等产业的法律法规;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村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村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会计核算遵循《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拨款。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区农牧局正科级建制内设区农牧局财务核算中心、区农牧局办公室等。 人员情况:区农牧局行政编制核定人数10人,其中副县1人、正科5人、副科2人、行政工勤1人,科员2人。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区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农业机械管理局。 人员情况:参公管理核定人数20人,在编18人;其中正科5人、副科7人、科员4人、工勤2人。 3.其他事业单位:局属二级事业单位,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区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区兽医局、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区畜牧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区种子管理站。 人员情况:事业编制核定84人、实有专业技术人员 54 人、管理人员64人,事业工人4人。 4.其他人员情况:合同工6人、退休28人、离休2人、离岗创业2人、遗属6人、零就业安置1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基本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14.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1.5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149.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2.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2.72万元,较2016年405.67万元增加1356.61万元,增加334.41%,主要是2017年农牧局成立核算中心,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都纳入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项目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248万元,其中:法律顾问咨询1万元;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检验经费5万元;养殖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2万元,动物卫生监督工作2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兽医实验室经费13万元,动物布病阳性畜扑杀补助2万元,村级防疫员工作补助2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8万元;牛羊蔬菜财政贷款区级配套贴息150万元;三轮车规费返还13万元;能繁母猪奶牛保险区级配套10万元,设施蔬菜保险保费区级配套资金20万元。 3、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62万元,较2016年增加183.7万元,增长121.72%。2017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纳入财政预算。 (2).住房保障支出105.66万元,较2016年减少2.61万元,减少2.41%。 (3).农林水支出1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万元,较2016年1088.32万元减少10.3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津补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减少;项目支出248万元,较2016年220万元增加28万,主要是牛羊蔬菜贷款区级配套贴息调整。 (二)2017年度收入预、决算对比情况:
白银区农牧局2017安排收入预算数为1762.28万元,收入决算数为3289.88万元,差异率为86.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为1762.28万元,决算数为3241.4万元,差异率为83.93%。非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48.48万元,未列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2017年农牧局成立核算中心,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都纳入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016、2017年度收入对比情况:
2017年区农牧局收入总计3289.88万元,比上年增加55.24%,其中:财政拨款3241.4万元,比上年增加52.96%,其他存量资金安排48.48万元。主要是2017年农牧局成立核算中心,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都纳入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项目支出对比减少13.32%,是由于部分跨年度项目结转2018年列支。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2017年区农牧局支出总额为3289.88万元,比上年增加55.24%,按支出性质分其中:基本支出1717.47万元,比上年增加460.95%,(工资福利指出1263.14,比上年增加541.66%;商品服务支出83.10万元,比上年增加186.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2.23万元,比上年增加362.51%)项目支出1571.41万元,比上年减少13.32%。主要是2017年农牧局成立核算中心,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都纳入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项目支出对比减少13.32%,是由于部分跨年度项目结转2018年列支。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7年区农牧局收入总计328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41.4万元,占总收入98.52%,其他存量资金安排48.48万元,占总收入1.48%。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2017年度各项支出比例:项目支出1571.41万元,占总支出比例47.76%;工资福利支出1263.14万元,占总支出比例38.39%;商品及服务支出83.10万元,占总支出比例2.5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2.23万元,占总支出比例11.31%。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白银市白银区农牧局“三公”经费实际支出7.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78万元,增加12.21%,其中2016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94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 本年三公经费财政年初未列预算,公务用车改革后局机关不再保留公务用车,局属二级事业单位保留公务用车5辆,车辆总数较2016年增加1辆,发生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0.78万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无 (3)培训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无 (4)其他对部门(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无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无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白银区农牧局2017年财政拨款为32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8.4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63.14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 83.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2.23万元);项目支出1522.93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7年末农牧系统资产总计1132.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78.79万元,流动资产353.92万元;负债总计233.73万元,其中:应缴财政款 0.37万元、应缴税费0.12万元、应付职工薪酬215.70万元、其他应付17.54万元。
2016、2017年负债情况
主要是2017年农牧局成立核算中心,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都纳入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通过资产清查核实处理以前年度资金挂账和坏账,合并了局属7个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应付职工养老保险等账务。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本单位发生公务接待费用2267元,发生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56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发生。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6万元,较2015年减少7.73万元,节约开支,控制车辆使用.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33.55万元,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045.19万元。 (一)、2016年工资福利支出1131.2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01.11万元、津贴补贴278.69万元、奖金49.16万元、绩效工资251.43万元、养老保险33.85万元、职业年金16.95万元。 (二)、2016年商品服务支出50.71万元,其中:办公费13.79万元、印刷费0.64万元、邮电费1.29万元、差旅费20.18万元、维护费0.02万元、培训费0.59万元、劳务费5.4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5万元。 (三)、2016年个人及家庭的补助369.46万元,其中:离休费17.33万元、退休费144.76、抚恤金14.99万元、生活补助21.89万元、奖励金28.5万元、住房公积金104.72万元、采暖补贴37.28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无。 八、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无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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