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3-00003 | 生成日期: | 2023-04-24 |
文 号: | 关键字: | 价格,行为,监管,收费,市场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关于印发《2023年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24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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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现将《2023年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
2023年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点
2023年,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区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价费监管和涉企收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和增进民生福祉;着力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维护公平竞争,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强化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推动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取得实效。 一、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加强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 (一)强化大宗商品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监管。密切关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煤炭价格走势,对煤炭交易市场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煤炭,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煤炭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煤炭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以及通过搭售、大幅度高运输费用、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变相提高煤炭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与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工信、商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和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加强分析研判。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发挥临时价格监测点作用,通过实时实地采集,突出重要时点、重点商品,将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纳入重要时段价格监管,及时防范舆情风险。密切关注基本药物、常用药等药品市场价格,及时查处药械销售领域价格违法行为。扎实做好“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各监管部门通过组织动员、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重拳打击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固化行动成果,旗帜鲜明释放强监管、严处罚、护民生的信号,确保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二)加强节庆及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加强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维护节日市场秩序。随着旅游需求集中释放,密切关注与旅游相关的“吃、住、行、购、游、停”六大元素,加大对景区景点、宾馆酒店、餐馆、停车场等巡查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落实减免优惠政策、捆绑收费、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各类“价格刺客”等旅游乱象的发生。 (三)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医疗机构不按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物业及机动车停放收费监管。加强与发展改革、住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物业服务收费执法检查,对超出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不规范公示服务项目和标准、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持续强化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监管,重点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利用优势地位捆绑服务并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以及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 (五)加强涉农物资价格监管。加强农药、化肥、种子、地膜、农机具等涉农物资价格监管,保障春耕春播和农业生产有序进行。配合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损害种粮农民利益和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做好电信领域和宽带接入价格监管。持续开展电信领域、宽带楼宇接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积极落实教育“双减”工作要求,以职业教育收费、公办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和民办教育收费行为为重点,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尤其重点关注和查处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收取与入学(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费、赞助费等;跨学期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通过家委会等方式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问题。 (八)加强殡葬行业收费监管。加大对殡葬服务价格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殡葬服务机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不落实殡葬收费政策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涉企违规收费 “纾困减负”专项治理行动 (九)开展涉企违规收费“纾困减负”专项治理行动。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降费减负各项政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入排查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水电气暖、交通物流、金融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纾困减负”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接受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的违法行为;水电气暖供应及工程安装、维护维修单位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燃煤发电企业不落实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政策等行为;铁路等运输领域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收取客运、货运服务费,高速公路救援单位超过政府规定标准收费,货代、堆场等环节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金融机构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只收费不服务、不落实支付手续费减免及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行为。认真总结近几年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固化专项治理成果,实现常态化治理。8月前至少向市局报送1件需要提级办理的案件线索,并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查办违法违规案件方面较上年有突破。 三、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十)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聚焦重点领域,配合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时处理上级转办、交办、督办、指定管辖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强化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力度,重点整治“刷单炒信”“流量造假”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方面较上年要有突破。 (十一)加快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聚焦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场的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加快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建设及推广工作。探索建立至少1个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至少1个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2个以上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行业领军企业、创新企业、科技密集型企业等市场主体商业秘密的保护,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围绕推进平安建设,强化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工作 (十二)加强直销企业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传销行为。认真做好直销企业日常监管及行政指导工作,以直销会议培训、商业宣传活动为重点,指导直销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综合运用监督检查、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手段,指导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强化内部管理,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出现违规直销、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做到坚决不踩传销红线;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宣传工作,重点防范以社交电商、教育培训、保健养生、消费返利等名义实施的传销行为,配合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对传销行为的监管查处,坚持露头就打,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群众利益的传销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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