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2-172732 | 生成日期: | 2022-03-01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人民政府 |
关于印发《2022年白银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2-03-01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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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监发〔2022〕18号
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白银市白银区消费者协会 关于印发《2022年白银区纪念“3·15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各股室、各协会: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要求,特制订《2022年白银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白银市白银区消费者协会 2022年3月1日
2022年白银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 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的法定职能,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因疫情影响,为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今 年“3·15”系列宣传活动以线上“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的系列宣传活动为主,线下小规模、多点位现场宣传活动(聚集人数不超过50人)为辅的方式开展。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紧紧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进行。一要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二要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 三要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四要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 二、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白银区消费者协会主办。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进行,成立以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市场监管所、各股室、协会负责人为成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系列宣传活动(3月10日至3月15日) 1、开展“3·15”系列宣传服务活动。3月10日至3月15日各市场监管所所在沿街LED显示屏、商场、超市和广场大屏循环播放“3·15”宣传片,在有条件的商超门口滚动播放“3·15”宣传标语。3月15日上午9点至12点各相关7个市场监管所在大型商超周边及商业聚集区设立宣传咨询台7个,普及消费知识,现场解答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及消费热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的举措及取得的工作成果,有针对性开展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宣传场所具体如下: 人民路市场监管所:金域观澜商场南门口 公园路市场监管所:义乌商贸城西门口 四龙路市场监管所:银百大楼南门口 工农路市场监管所:红星美凯龙大门口 纺织路市场监管所:国芳百盛大门口 水川镇市场监管所:水川镇商业街 四龙镇市场监管所:四龙镇商业街 白银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3·15”系列宣传服务活动主会场设在金域观澜南门口, 人民路市场监管所负责联系协调金域观澜商场准备活动用10张桌子20把椅子,并在商场南门口LED显示屏上从3月10日开始连续循环播放“3·15”系列宣传资料,其他相关市场监管所自行负责联系准备宣传用场地和桌椅布置宣传会场,制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宣传点宣传资料和横幅统一由市局提供。 (二)开展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3月11日至3月15日)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坚持把解决群众投诉实际问题与法律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各市场监管所和消保股、消协要于3月11日至3月15日开展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倾听群众呼声、面对面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问题。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树立市场监管部门全心为民务实形象。 (三)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检查(3月10日至3月15日) 食品流通股、餐饮股、药械股、特设股、计量股、价监股、质量股要牵头、安排和督查各市场监管所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全区范围内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1、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查校园周边食品小作坊、小商店、 小摊贩,核查证照是否齐全、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规范全区保健食品经营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群体违法营销保健食品行为,提升广大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安全意识和辨别能力。(责任单位:餐饮股、食品流通股和各市场监管所) 2、药品、器械安全专项检查。打击假劣药品,加大查处力度,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批发、连锁等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规范 行业秩序,提升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水平。(责任单位:药械股和各市场监管所) 3、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以事关百姓安危、社会和谐稳定的特种设备为重点,重点检查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气强力守护瓶、电梯、燃气热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强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特设股) 4、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各销售、维修点的证照是否 齐全、产品标牌、产品“三包”凭证、是否销售假冒伪劣、有无 以旧充新、以劣充好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质量股和各市场监管所) 5、计量专项检查。按照属地原则,对农(集)贸市场、大型 商场和超市的在用计量衡器、定量包装商品量进行专项检查,严 厉打击缺斤少两、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计量股和各市场监管所) 6、其他各业务股室根据职能和业务同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突出解决群众反映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 (四)投诉受理及应急处置(3月10日至 3月15日) 各市场监管所和业务股室要建立协调调度机制,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妥善处理消费纠纷。“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如发生重大突发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局报告。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此次活动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各股、所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根据活动方案的具体工作分工,认领任务、明确职责、细化完善,精心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务必靠实责任、抓好落实。 2、协助配合、统筹推进。各部门要加强配合与沟通,明确人员职责和任务分工,深刻领悟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的涵义,把握 3·15 宣传节点,唱响“共促消费公平”,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3、加强值班,积极调处。认真做好“3·15 晚会”期间值班 和收看工作安排,各所成立应急小分队,处理活动期间群众投诉及突发状况及“3·15 晚会”中发布的消费热点、曝光的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清查工作。 4、专人负责,重视宣传。全局宣传报道工作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各市场监管所,各股室也要高度重视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安排专人负责,并留存图片、视频和信息资料。 5、规范着装,文明礼貌。“3·15”活动期间,各股所要抓好工作纪律,要求工作人员全部必须规范着装,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打造良好的工作作风。 6、认真总结,及时上报。“3·15”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责任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将活动宣传图片、信息于3月 16日报送区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附件:1、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1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活动宣传标语
1、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2、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4、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5、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6、科学文明健康消费,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7、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8、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9、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10、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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