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38 生成日期: 2024-03-14
文       号: 关键字: 药品,工作,回收,过期,社会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白银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14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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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所,药化股、器械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

现将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白银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312



白银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和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减少过期药品安全隐患,防止家庭过期药品重新流入市场危害社会,有效探索建立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宣传教育公众安全、合理、经济用药,维护公众用药合法权益,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讲整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逐步建立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有力促进健康白银建设。

二、工作原则

以市场监管部门为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工作;坚持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的公益性,完善过期药品回收服务功能,提高过期药品回收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制定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工作的规划和目标,有计划地建立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点,以广大农村地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进,探索创新,稳步推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

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承担社会责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期药品回收工作,建立健全过期药品回收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家庭过期药品的监管,防止家庭过期药品流入社会,减少随意丢弃家庭过期药品对环境的污染,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药品安全的需求。

四、定点回收单位的设立

(一)设立定点单位条件

1、有公共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诚信守法,一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处方药经营范围。

2、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实行三有管理,即有专人负责、有管理措施、有安全措施。

(二)工作程序

定点单位由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自愿报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确定。并制作样式统一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牌子。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定点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等情况。

(三)回收药品管理

对回收药品做到三统一管理,即统一登记、统一收集、统一销毁

1.统一登记。定点单位对回收的过期药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所回收药品的品名、数量及送达人等信息。

2.统一收集。区局负责定期对各定点单位回收的过期药品进行收集。

3.统一销毁。区市场监管局统一制作标准化药品回收销毁纸箱,并适时统一实施无害化销毁。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对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从源头上防止过期药品流入社会,维护广大群众用药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前期开展的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上进一步完善机制,把此项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来抓实抓细。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工作计划,采取多措并举,形式多样方式的公益活动,组织专门力量狠抓工作落实,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各定点单位的积极性,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管理,严格监管。要督导各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进一步加强回收的过期药品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册登记,设置专用回收箱。对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管理不善的要及时予以调整;对检查发现回收的过期药品回流社会的,要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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