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48 | 生成日期: | 2024-08-30 |
文 号: | 关键字: | 食品,工作,食用,表明,单位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食品安全抽检的重点食品有哪些? | |
信息来源: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8-30 18:20
浏览次数:
|
|
|
|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下列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 (一)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 (二)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 (三)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 (四)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 (五)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食品; (六)有关部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 (七)已在境外造成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产生危害的食品; (八)其他应当作为抽样检验工作重点的食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