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2-172732 | 生成日期: | 2022-12-02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人民政府 |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司法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全省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2-12-02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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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司法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农林水务局,省委有关部门、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办公室(厅): 现将《全省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活动经验亮点请及时报省司法厅。 联系人:王占永 电 话:0931—8960730 电子邮箱:gansupufa@163.com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司法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9日 全省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普法办决定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组织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结合甘肃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全体公民深刻认识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高质量普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宣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和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日—31日 四、重点安排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重要指示精神,将其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内容,通过举办集体学习会、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责任单位: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在甘各单位,各市州司法局) 2.开展“百场法治大宣讲”活动。举办甘肃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巡回宣讲活动启动仪式,在全省组织开展“百场法治大宣讲”活动,并结合“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和全省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百场万人”下基层大宣讲等活动,推动民法典走深走实。(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省司法厅、省法学会,各市州司法局) 3.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主题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开展“三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实践活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结合“三下乡”、服务大局普法行、普法基层行等活动,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文化进万家、农村电影放映等法治文化活动,引导村(居)民创作法治宣传文艺节目、法治故事、农民画、剪纸等民法典法治文艺作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村(社区)群众开展民法典宣讲、咨询等服务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文旅厅) 4.召开乡村振兴促进法座谈会。结合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一周年,召开座谈会,推动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法律精神、原则和要求贯彻落实到乡村振兴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5.开展媒体集中宣传活动。广播、电视、网站、报刊等各类媒体履行公益普法责任,聚焦民法典主题,全面解读民法典主要条款、立法背景、精神实质。各部门单位通过官方网站、“两微一端”、电子显示屏、融媒体等渠道,开展民法典媒体集中宣传活动。甘肃卫视《法治伴你行》栏目制作一期民法典专题节目。(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属主要新闻单位) 6.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法院、检察院和行政执法单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开展案例选编等形式,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推动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中全程普法,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责任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有关行政执法单位) 7.组织民法典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问题,组织创作系列微动漫短视频,讲好民法典故事,传播民法典知识。组织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征集一批民法典宣传优秀动漫微视频。(责任单位: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在甘各单位,各市州司法局) 8.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依托“甘肃丝路法雨”公众号,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项答题活动,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9.建设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乡村大舞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家美积分超市等场所机构,在村(社区)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资料,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融入群众生活。(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司法厅、省妇联,各市州司法局)
10.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倡导基层民主法治,通过村民评理说事、民情恳谈、“四民主三公开”工作评议等方式,根据民法典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旗帜鲜明反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厚植民法典理念,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组织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十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实施甘肃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学习民法典知识,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作用,深入推进学习宣传民法典。(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精心策划活动,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渗透到基层、深入到乡村,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长效化。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把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相结合,把农业农村普法工作中同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高素质农民培训和“法律明白人”培育等工作有机结合,把握好民法典宣传的重点内容和宣传节奏,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制作提供丰富实用的民法典宣传品,加强督促指导,增强整体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注重宣传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群众关心什么民法典普法就讲什么,群众在哪里民法典普法就开展到哪里,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要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群众诉求,重点围绕以农村土地纠纷、假劣农资、婚恋矛盾、家庭矛盾、欠债纠纷等一些群众关心关注问题,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建设融合推进,推动民法典普法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等方式组织开展活动,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推动民法典宣传取得实效。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在日常工作中大力宣传民法典,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宗教场所、进网络。要通过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综合运用新媒体和各类阵地平台,不断加强社会面民法典学习宣传,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学习宣传民法典浓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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