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2-172732 生成日期: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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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发布机构: 白银区人民政府
白银区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 2022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信息来源:白银市白银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5-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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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

2022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务环境和执法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区政府办印发了《白银区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白政办发2022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抓巩固的要求,全面加强乡镇街道和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法治素养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区《实施方案》,结合《白银市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2022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白司发202241号),特制定《白银区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2022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一、实施行政执法能力全员培训工程

1.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乡镇街道和执法部门会前学法、各类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乡镇街道和执法部门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至少组织开展1次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行政执法全过程。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2.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乡镇街道和执法部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岗位练兵、执法技能比武、执法现场模拟演练等活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力争在全取培育不少于1个以个人或团队命名的综合执法专家工作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3.开展集中学习轮训活动。按照《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的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轮训。学习轮训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业务知识、现场教学、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全面加强执法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执法办案能力。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4.开展案件清查整改活动。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要求,乡镇街道和执法部门对立案超过90天尚未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以及长期未结案件开展一次自查自改工作,清理逾期未查未决案件,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二、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工程

5.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6.深入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行业部门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标准文书格式文本,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装备管理,确保执法装备合理有效使用,杜绝执法装备“零配备”问题,2022年底前,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到50%以上。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7.深入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乡镇街道和执法部门已经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在2022年底前全部设立公职律师。行政机关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并由法制审核机构对有关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8.全面提高基层执法队伍落实质量。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调研,加大考核督导力度,指导推动乡镇街道执法队伍落实落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打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三、实施行政柔性执法提质扩面工程

9.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实施教科书式执法,乡镇街道和执法部门编制行政执法流程规范化操作指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被撤销案件行政负责人报告制度。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10.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审慎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单位的管理行为、文明用语、劝导方式等管理规范,形成标准化操作规程。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11.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将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法治督察计划和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两轻一免”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条线指导力度,自上而下推动清单制度落实见效。坚持免罚不免责,通过运用建议、指导、告诫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四、实施行政执法改革纵深推进工程

12.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对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和协调解决力度,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13.深化乡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坚持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稳步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落实省市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指导意见,编制执法文书参考文本,督促相关执法部门指导、支持乡镇街道优化承接事项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行政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防止出现执法真空地带。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五、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精准监管工程

14.开展数字赋能提升行动。全面推广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大力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精准实施重点监管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推广应用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对执法活动即时性、过程性和系统性监督。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15.开展案例指引提升行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统计季度报告制度,完成行政执法案件年度报告。常态化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市要求,选取1-2个重点执法领域开展集中评查。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年底前乡镇街道和执法部门向社会公布一批执法检查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16.开展执法监督提升行动。严格执行行政复议与应诉纠错案件季通报制度,组织开展被纠错案件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加大被纠错案件跟踪督办力度。围绕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问题,持续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督活动。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六、实施行政执法形象规范提升工程

17.规范执法资格管理工作。推动执法资格管理规范化,按照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完成全区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规范化常态化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考试和管理工作。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定出台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执法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18.抓实服装标识统一工作。按照全国统一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样式,更换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和标志,树立和展示文明执法新形象。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

19.做亮队伍形象展示工作。开展全区行政执法队伍“最美系列”评选活动,选出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勇于奉献、吃苦耐劳、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重点宣传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办案方面的规范举措,讲好队伍故事,树立良好形象,提升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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