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08 | 生成日期: | 2024-08-19 |
文 号: | 关键字: | 普法,宣传,法治,公益,工作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司法厅 共甘肃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肃省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19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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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甘肃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通知 甘司发〔2024〕52号 各市(州)司法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党工委办公室,甘肃矿区司法局、党委宣传部,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在甘单位办公室(厅): 现将《甘肃省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司法厅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中共甘肃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甘肃省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促进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媒体公益普法作用,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影响力,以有形、有感、有效的方式打造立体化、全方位普法宣传新格局,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全省“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紧扣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紧贴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法治需求实际,立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部署新要求,统筹使用、充分发挥各类宣传阵地传播迅速、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的优势,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声音,弘扬法治精神,实现报刊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络有言、社会有“点”的普法宣传生动局面,构建全天候、立体化、广覆盖的普法传播体系,增强人民群众普法获得感、满意度,以媒体公益普法“小切口”,带动全民法治素养提升“大成效”,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 (二)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大众化传播、多维化解读,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三)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弘扬文明新风,增强遵规守约意识。 (四)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促进宪法法律正确实施。 (五)深入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和伟大成就,讲好甘肃法治故事,推动全省各方面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七)深入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主动创安、主动创稳的和谐社会环境。 (八)深入宣传法治建设经验做法和成效,培树宣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先进典型,大力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治信仰、法治认同。 三、宣传平台 以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公益宣传平台为总目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承担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利用频道、频率、版面、点位等不同类型宣传平台落实公益普法宣传任务。 (一)传统媒体平台:电视、广播、报纸、期刊杂志等。 (二)新媒体平台:新闻网站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门户网站以及微博、微信、客户端、抖音、快手等各类新媒体平台账号、自有客户端。 (三)户外媒体平台:城市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大型广场、大型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宣传栏和电子显示屏。 (四)移动媒体平台:公交、地铁、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车载电视以及移动通信等。 四、发布标准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公益普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实际,按照以下标准做好普法宣传。 (一)传统媒体平台。电视广播类:省广电总台全力做好《法治伴你行》电视栏目,积极拓展普法宣传新渠道,每周在甘肃卫视等有关频道至少播出1期普法宣传专题节目,播出时长不少于15分钟,主要频道每月播出普法公益广告2次以上。省广播电台每月播出普法宣传题材内容不少于20分钟,主要电台频道每月播出普法公益广告2次以上。各市(州)、县(市、区)电视频道结合实际,每周安排播出普法宣传类节目不少于15分钟。报刊类:《甘肃日报》《甘肃法治报》等省级报刊及各地主要报刊设置普法宣传专版、专栏,每月刊载法治宣传报道2次以上;协调新华社、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中央在甘新闻单位在相关平台多刊载全省普法工作宣传报道。 (二)网络媒体平台。各级新闻网站和融媒体中心应开设普法专题版块,每周应刊(播)发法律法规宣传、法治资讯、法治文化、以案释法等信息不少于1篇,全年投放公益普法广告应占到公益广告总量的15%以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门户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普法宣传专栏,每周应刊(播)发法律法规宣传、法治资讯、法治文化、以案释法等信息不少于1篇。 (三)新媒体平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两微一端”、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账号,每周应刊(播)发普法宣传、法治文化、以案释法等信息不少于1篇。 (四)户外媒体平台。公共场所宣传栏和电子显示屏等广告经营管理单位,全年发布普法宣传标语、普法公益广告、法治微动漫微视频等应占到公益广告总量的20%以上。 (五)移动媒体平台。公交、地铁、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车载电视,发布普法公益广告应占公益广告总量的20%以上。全省移动通信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应结合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法律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手机短信、彩铃、彩信等方式,将公益普法内容免费发送至全省在网用户。 五、工作要求 (一)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正确导向,彰显法治正能量,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把媒体公益普法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精心谋划部署,细化落实措施,加强统筹安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地落实,取得实效,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社会大局。 (二)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各级法治建设议事机构及其办公室、普法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把全媒体公益普法列入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党委宣传部门要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公益普法作品制作、刊播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广告经营、发布主体履行公益普法责任的监督指导,鼓励、支持、引导广告发布者积极参与公益普法宣传。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本部门所辖各单位公益普法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效应。各类媒体要将公益普法作为宣传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精心策划、制作、刊播优秀公益普法作品,不断提高媒体公益普法工作水平。 (三)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落实情况作为普法工作年度考核和“八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核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内容,对工作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全国、全省“八五”普法终期表彰,对优秀媒体公益普法作品予以上报推广和通报表扬,对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不力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督办,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工作不断创新、健康发展。 甘肃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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