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11 | 生成日期: | 2024-10-18 |
文 号: | 关键字: | 作业,生产,人员,安全,应急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应急管理典型案例曝光(二) | |
信息来源:白银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10-18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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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24年3月6日,白银市应急管理局、白银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白银永胜达工贸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公司员工霍玉军从事焊接作业,经现场通过应急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的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cx.mem.gov.cn)查询不到电焊工霍玉军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相关信息;白银区应急管理局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法律依据】白银永胜达工贸有限公司未正确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无证上岗作业,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结合《甘肃省安全生产自由裁量基准》,白银市白银区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责令立即停止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霍玉军从事电焊焊接工作,同时决定给予白银永胜达工贸有限公司处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企业对厂内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审核不严格,未聘用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工作接触的危险因素较多,危险性较大,很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对作业人员本人,而且会对他人和周围设施造成很大伤害。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是一条硬杠杠,是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执行,决不能含糊。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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