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3-00001 生成日期: 2023-01-10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工作,政府,政务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市白银区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白银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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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白银区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白银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结合全区水务实际,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持续稳步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接受社会监督。

(一)主动公开。2022年,区水务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8条,包括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规划计划、行政许可、预算决算、重大项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政策解读、双随机一公开等。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区水务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政办函〔2021〕9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程序,加强信息审核把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促进网站内容管理的规范化,确保网站内容安全可靠。本年度我局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白银区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区水务局栏目下,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协调沟通白银水利微信公众号、白银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等,多渠道、全链条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一是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我局按照《条例》、《办法》及白银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精神,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三是今年我局参加了白银区政务公开培训一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局内定期监督,实现政务公开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发展,把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对于关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鼓励群众全程监督,建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监督渠道,认真收集群众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作出反馈、实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二是有部分信息存在错别字现象。

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准确安全不出纰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白银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baiyinqu.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区水务局联系(地址:白银区水川路71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8312880,传真:0943—831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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