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06 生成日期: 2024-07-17
文       号: 关键字: 回收,新,汽车,旧,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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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银区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17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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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发〔2024〕38号

关于印发《白银区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现将《白银区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白银市白银区商务局

2024年7月16日

白银区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决策部署,按照《白银市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方案》(市设专责商务发〔2024〕1号)和《白银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白政办发〔2024〕40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消费升级,激发市场活力,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畅通消费品更新消费循环堵点,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力争到2025年,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二、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一)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坚持中央、省级、市级财政与区级财政联动,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结合甘肃省商务厅等关于印发《甘肃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利率、期限。(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白银公安分局)

(二)加快老旧乘用车淘汰报废进度。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淘汰报废,鼓励国四排放标准及老旧新能源车辆提前报废。引导车主综合汽车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严格执行老旧蓄电池淘汰报废标准,对发现达到报废条件的一律强制报废,鼓励用户主动送检,及时淘汰更换。(责任单位:白银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

(三)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能力。加强对回收拆解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引导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鼓励回收拆解企业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拓展服务范围,并向下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链延伸拓展,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体系,规范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拆解等违法行为,防范安全和环保风险。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优化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理服务站点布局,提升蓄电池监测等技术服务能力,健全完善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白银公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区工信局)

(四)推动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落实好符合条件的二手车销售减按0.5%税率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开展二手车经销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并展示交易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重要配置、价格等内容。支持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和估值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白银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五)促进汽车消费持续扩大。全面宣传落实中央、省、市、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鼓励车辆所有人向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交售报废车辆,更换购置新车。鼓励支持汽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联合举办以旧换新活动。引导汽车装饰、汽车租赁、房车露营、传统经典车等相关行业规范发展,形成一批有影响力、带动力的汽车后市场项目,促进汽车从交通工具向生活空间转变。(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文旅局)

三、推动家电以旧换新

(六)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积极争取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加大现有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改造提升家电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等,开展以旧换新让利促销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家电回收及家电以旧换新相关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拓展消费信贷业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

(七)完善家电回收网络。结合城乡人口规模、居民社区等情况,合理布局回收网点、街道(乡、镇)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废旧家电临时存放场所,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两网融合”。扎实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地图,方便居民查询回收渠道。(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白银分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各乡镇街道)

(八)加大主体培育力度。积极培育、申报省级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典型城市和企业,发展“互联网+上门回收”“以车代库”等新型模式。推动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与物业、社区、街道(乡、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上门回收服务。全力培育服务便捷、规范高效的二手商品流通企业,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鼓励平台企业综合运用自建APP、小程序等移动服务平台,提供家电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九)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引导区内家电售后服务企业与回收企业加强合作,扩大售后服务覆盖范围,做好回收估值、及时清运等综合服务。鼓励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个性化服务。引导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推出家电品牌维修服务常用信息表,提升维修服务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促进家装厨卫“焕新”

(十)提升服务水平。鼓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具临时存放、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优化区内平台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各街道)

(十一)加大支持力度。开展存量房、二手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对购买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结合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培育居家养老化改造经营主体,带动更多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智能家居、家庭装修等消费,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优化审批流程,推广线上即时办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十二)扩大家装消费。鼓励家装行业打造体验式、交互式家居消费场景,推出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结合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绿色建材“进小区”“进社区”“进村镇”活动。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多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五、组织实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区商务局牵头成立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责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强跟踪调度,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相关部门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尽责,细化落实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增强工作协同性,打好政策组合拳。

(二)强化要素保障。财政、商务部门要加强对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资金和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相关资金安排使用的指导监督。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公安部门要保障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

(三)统筹活动促进。统筹系列促消费活动安排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让利、卖场返利等多种方式,有效组织开展汽车、家电、家装等促消费活动,开展联合让利促销活动,线上线下融合,积极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激发市场活力,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

(四)做好宣传引导。多形式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做好政策答疑,并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分析研判消费数据,总结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特色、亮点和典型。统筹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渠道,开展促销宣传,营造“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资金监管。严格管理好财政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资金等相关资金的安排使用,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的合规引导,打击消费品以旧换新假冒伪劣、偷工减料、价格欺诈等行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附件:1.白银区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专责组

          2:甘肃省商务厅等关于印发《甘肃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1

白银区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专责组

为推动中央、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地,成立白银区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专责组。

一、专责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子和  区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张学明  区商务局副局长

陶维栋  白银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李龙军  区发改局副局长

魏家鹏  区工信局副局长

狄春莲  区民政局副局长

耿  鹏  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应宝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李永功  区文旅局副局长

李永明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蔡  丽  区税务局副局长

高先晓   市自然资源局白银分局副局长

杨国强  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副局长

成  员:    高治红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明东  公园路街办事处副主任

关小文  四龙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军辉  工农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作亮  纺织路街道党建办主任

祁万鹏  水川镇副镇长

路鹏中  四龙镇副镇长

强  芸  王岘镇副镇长

杨博凯  武川乡副乡长候选人

张建梅  强湾乡副乡长

二、工作职责

专责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督促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专责组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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