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172732 | 生成日期: | 2021-08-30 |
文 号: | 关键字: |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解读《商务部关于加强“十四五”时期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人民政府 |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解读《商务部关于加强“十四五”时期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 |
发布时间:2021-08-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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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消费市场造成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提振居民消费信心,最大限度的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市场快速恢复增长,根据《关于印发白银市应对疫情促进消费增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商发〔2021〕76号)文件精神,市、区两级财政筹集专项资金开展应对疫情促进消费增长活动。为抓好工作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安排 本次应对疫情促进消费增长活动拟安排资金4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100万元,区级财政资金配套300万元,引导在库入统的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促进消费活动。分两个阶段开展此次活动:第一阶段活动资金安排200万元,其中,补贴汽车80万元、成品油60万元、手机20万元、餐饮30万元、商超10万元。于第一阶段资金补贴完毕后立即启动第二阶段。 二、活动形式 为加快商贸流通企业复商复市、提高营业额的客观需求,联合中国建设银行白银分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白银市中心支公司、中创博利科技有限公司等有意向有实力的企业进行促销让利活动。 聚焦商品零售稳定增长,参加本次活动享受补贴的企业主体,必须满足如下条件:一是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名录库;二是实施统一收银且每笔营业(销售)额要应统尽统、应报尽报;三是商品和服务质量有保证、能够同步开展促销活动的的商贸流通企业。综合上述三项条件要求,全区选出11家汽车销售企业、1家大型超市、4家餐饮企业、1家国有石油销售企业、1家电商企业,共18家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参与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31日。 四、补贴原则、对象、标准及方式 (一) 补贴原则。按照“总量控制,分级补贴,先购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开展。 (二)补贴对象。2021年11月25日起,在全市参与促销活动的限额以上企业购买商品的消费者。 (三)补贴标准及方式 1.购车补贴。 ①补贴标准。以裸车开票价为基准价设置补贴标准,原则上设置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裸车开票价10万(不含10万)以下的,单车补贴1000元加油卡;裸车开票价10万(含10万)以上,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下的,单车补贴2000元加油卡;裸车开票价20万(含20万)以上的,单车补贴3000元加油卡。补贴不限消费次数。 ②补贴方式。按照“便利、快捷、安全、规范”的原则。采取先购后补方式,即:消费者持带身份证、购车发票(开票时间必须为活动期限内)原件和复印件及盖有白银区商务局、中石油白银分公司、汽车销售企业盖章的油卡领取单,到指定中石油加油站点签字领取相应的补贴油卡。汽车经销企业、中石油加油站店留存消费者身份证、购车发票登记造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油卡补贴。 ①补贴标准。以加油卡充值金额为基准价设置补贴标准,原则上设置25元、50元、150元、250元、500元五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加油卡充值500元补贴25元,加油卡充值1000元补贴50元,加油卡充值3000元补贴150元,加油卡充值5000元补贴250元,加油卡充值10000元补贴500元。补贴不限消费次数。 ②补贴方式:按照“便利、快捷、安全、规范”的原则,采取先充后补方式,即:消费者在白银区范围中石油加油站,以充值加油卡后领取相应补贴,即:充值1000元实为1050元,充值3000元实为3150元,充值5000元实为5250元,充值10000元实为10500元。加油站留存消费者身份证、充值发票(小票),并登记造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手机补贴。 ①补贴标准。以购机发票金额为基准价设置补贴标准,原则上设置200元、300元、500元三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一次性购买满1000元至2000元(不含2000元),可凭票领取200元补贴;一次性购买满2000元至5000元(不含5000元),可凭票领取300元补贴;一次性购买满5000以上,可凭票领取500元补贴。补贴不限消费次数。 ②补贴方式:按照“便利、快捷、安全、规范”的原则,采取先购后补方式,即:参与手机促销补贴的企业对参与活动的手机型号价格进行现场公示,消费者购机采取立减方式补贴,销售企业留存消费者购机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并登记造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餐饮补贴。 ①补贴标准。以用餐发票金额为基准价设置补贴标准,原则上设置50元、100元、150元、200四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消费满200元(含200元)的,补贴50元;消费满300元(含300元)的,补贴100元;消费满500元(含500元)的,补贴150元;消费满600元(含600元)的,补贴200元。补贴不限消费次数。 ②补贴方式:按照“便利、快捷、安全、规范”的原则,采取先消费后补贴方式,即:消费者在参与餐饮促销活动企业消费达到补贴标准,按照相应补贴标准采取立减方式补贴。餐饮企业留存消费消费者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并登记造册。 5.百货补贴。 ①补贴标准。以超市购物小票为基准价设置补贴标准,原则上设置40元、60元、100元、200元四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购物小票价满200元(含200元)的,补贴40元;购物小票价满300元(含300元)的,补贴60元;购物小票价满500元(含500元)的,补贴100元;购物小票价满1000元(含1000元)的,补贴200元。补贴不限消费次数。 ②补贴方式:按照“便利、快捷、安全、规范”的原则,采取先消费后补贴方式,即:消费者在参与商超促销活动的企业消费达到补贴标准,按照补贴相应标准采取立减方式进行补贴,商超企业留存消费者购物小票和身份证复印件,并登记造册。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审核工作人员要严把审核认定程序,加强对辖区内参与活动企业的沟通联系,建立统筹调度的一体化工作机制,迅速组织开展促销活动相关工作,确保本次促销活动取得实效。 (二)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财政性资金管理规定,确保资金使用过程安全可靠。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将联合区审计局对本次消费促进活动项目专项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对参与本次活动的各相关企业存在虚假交易、恶意套现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取消活动资格,并限期退回参加活动的全部资金,将其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示后计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舆论引导作用,积极邀请组织各类媒体助力促销活动,充分发挥微信、抖音、快手等社交平台作用,开展在线推介宣传、在线直播、社群直播、专题报道等,带动更多的企业和消费者参与,全方位营造良好社会范围。及时总结提炼活动经验,加强典型案例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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