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6-208888 | 生成日期: | 2026-06-10 |
| 文 号: | 关键字: | 责任,承担,规定,旅游,法律 |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 普法宣传丨民法典中的文旅知识 | |
|
信息来源:白银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6-06-10 15:26
浏览次数:
|
|
|
|
|
|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民法典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的部分条例,与文化旅游息息相关,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回应群众关切,彰显了人民至上的理念。 今天我们来快问快答 看看民法典中在文旅行业中的适用场景 ▼ (一)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捏造、歪曲事实;2.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3.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二)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擅自进入未开发的野山、原始森林、荒漠等高危险区域而遇险的旅游者,高危险区域的管理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 自愿参加的一些探险旅游、极限运动等活动,出现意外情况时,谁承担责任? (一)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二)风险自担适用于所有体育活动。风险自担是指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体育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要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三)风险自担构成要件是: 1、参加的体育活动有一定的风险,特别是足球、篮球、橄榄球、拳击、综合性格斗、跆拳道、柔道等对抗性比较强的项目;2、受害人自愿参加并认识到风险的存在;3、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造成伤害;4、其他参加者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旅游者在户外旅游期间,因其个人行为给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是否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出门在外,住宾馆酒店被偷拍怎么办?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如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旅游者的信息被泄露怎么办?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人们外出旅游时拍照留念也愈发便捷,但也随之产生了许多旅游拍照纠纷,如未经别人同意擅自偷拍他人,并且私自洗出照片的行为等,带来了肖像权保护的新问题。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第八百一十五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