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09 | 生成日期: | 2024-06-27 |
文 号: | 关键字: | 乡村,医生,大学生,卫生,工作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入编大学生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白银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4-06-27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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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卫基层发〔2024〕53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党委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总工会,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组织部、教体局、财政局、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工会: 现将《甘肃省加强入编大学生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总工会 2024年6月2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甘肃省加强入编大学生乡村医生 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持续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加强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筑牢健康之基,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着眼发挥国家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政策效益,坚持转变身份与转变管理模式同步推进,提高待遇与提高服务能力同步推进,突出抓编制落实,精准抓职责细化,严格抓管理考核,持续提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和贡献率,努力为农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 二、重点工作 (一)实行编制专库管理。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实行专编专用、专门管理,计入乡镇卫生院编制总数。被聘用大学生乡村医生交流、解除聘用合同等空出的编制,定向用于后续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被聘用的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编制管理后,在村卫生室(所)工作不少于6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并在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二)明确工作岗位职责。市(州)卫生健康委根据《甘肃省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村医职责和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农村群众健康需求和农村医疗服务能力实际,科学制定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职责清单。大学生乡村医生在合同约定的村卫生室(所)工作,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执业地点,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健康、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同意,市级相关部门审核,报省级部门备案后,可在县域内村卫生室(所)调整岗位。大学生乡村医生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村卫生室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乡村一体化管理,要以更高标准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不断满足新时代农村群众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 (三)严密组织考核管理。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探索改进管理方式,依托基层卫生管理平台、视频监控系统和领导信箱等载体,创新运用网络化、信息化模式,及时掌握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和履职尽责情况,提高管理针对性、时效性。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要求,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抓好经常性管理,认真组织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由县级卫生健康会同人社等部门组织实施。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评先评优、评职定级挂钩,具体办法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县级结合实际制定。对有违规违纪问题、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服务能力明显偏弱、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群众意见突出等情形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依据相关规定可采取提醒约谈、批评教育、扣减绩效工资、纪律处分、解除聘用合同等进行处理。 (四)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培训体系,省卫生健康委持续开展远程培训,依托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组织大学生乡村医生上岗3年内完成一轮全脱产培训。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广泛动员大学生乡村医生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并组织考前专项辅导。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2年安排大学生乡村医生到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进修实习。乡镇卫生院采取“以老带新、驻点帮扶”等办法,每月落实不少于4天的临床跟班学习。教育部门应统筹省内医学院校教育资源,为大学生乡村医生提供学历提升教育机会。服务期内,大学生乡村医生申请参加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需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培训。 (五)强化工资待遇保障。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落实有关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绩效工资部分经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后发放,不再享受乡村医生省级定额补助。大学生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所得收入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经绩效考核后发放。 (六)畅通职称晋升渠道。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取得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通过初级职称考试的直接聘任;取得初级职称满2年可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在村卫生室(所)连续工作满10年,且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的,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可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满20年,任副高职称10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可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正高级职称。取得高级职称后仅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 (七)加大违约惩戒力度。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达不到6年最低服务期限或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注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将以往工作期间因事业单位正式人员身份享受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费用(含规培期间政府投入的培训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全部退还,乡镇卫生院按同期同类临聘人员标准重新核发工资收入待遇,资金来源从退还工资中支出。其中,村医订单定向培养、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学费代偿的大学生乡村医生,按规定退还减免教育费用及补偿代偿费用(每少服务1年退还1/6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学费代偿费用,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卫生健康、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家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在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大学生就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联动协作配合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压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请示汇报、及时交流沟通,积极主动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矛盾和现实问题,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全面提高编制使用效率,持续优化乡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密切关注网络等新闻媒体舆论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正确舆论导向,确保大学生乡村医生编制保障工作平稳推进、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大学生乡村医生荣誉表彰制度,将入编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人才项目、荣誉表彰推荐对象范围。省级每3年集中选树一批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表彰一批“最美乡村医生”,带动全社会形成尊重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关心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风险管控。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风险研判,做好解除聘用合同人员的沟通解释工作。要关注目前在村卫生室服务的其他乡村医生现实思想和工作表现,灵活工作方法,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育引导,尽最大可能化解矛盾问题,防止人才流失。要严格落实未纳编乡村医生的工资收入和待遇保障,不断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坚决杜绝拖欠、克扣、挪用工资等现象。 (四)严格监督检查。各地卫生健康、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建立核查监督机制,加强大学生乡村医生编制管理、在岗服务、待遇落实、职称评定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定期进行专项评估,及时通报情况。对挪用、占用、冒用或变相使用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编制的,一经发现违规违纪情况,责令整改,并依规依纪追究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相关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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