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3-00005 生成日期: 2023-11-27
文       号: 关键字: 医疗,机构,诊疗,工作,加强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市白银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全区儿童肺炎支原体肺炎诊疗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白银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11-27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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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监督执法所,区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当前儿童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多发,病原菌相对复杂,为做好当前儿童呼吸道感染性疾病诊疗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儿童肺炎支原体肺炎诊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3]383 号)精神,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儿童肺炎支原体肺炎诊疗工作的通知》及白银市卫健委《关于做好全区儿童肺炎支原体肺炎诊疗工作的通知》(市卫医政发[2023]24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儿童呼吸道感染性疾病诊疗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认识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儿童呼吸道感染性疾病诊疗工作,严格落实首诊责任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进一步充实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力量,尽量安排有呼吸道疾病和季节性传染病诊治经验的高年资医生出诊,合理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配足配齐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物资,加强救治床位准备和调配。
二、统筹资源调配,稳定医疗秩序
   一是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患儿就诊高峰及需求情况,通过延长儿科门诊接诊时间、增加儿科诊室和儿科病房数量,特别是中午、夜间时段、合理安排呼吸科、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院感科等医务人员排班,以缓解各医疗机构儿科诊疗压力。二是各医疗机构成立儿童救治工作组,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对每日儿科就诊情况进行了解、根据轻重缓急对医院的床位进行调整及医疗资源的调派;三是加强院感防控,引导发热患儿在发热诊室就诊,做好诊室的终末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四是调配充足的诊断试剂、治疗用药以及相关医疗器械、耗材等,防止出现药品、医疗器械不能满足诊疗需求的情况;五是充分发挥医疗集团牵头作用,做好全区各级医疗机构从事儿科专业的医护人员的培训及诊疗工作的指导;六是关心关爱儿科医务人员,医务部门根据需要做好人员的调派工作,根据情况安排轮休,以保障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七是基层医疗机构备齐相应的药品、氧气、抢救的设备及转运车辆,随时做好重症患儿的转运工作。八是各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医务、护理、药剂、院感科主任前往本院儿科参加交班并建立长效机制,掌握儿科诊疗情况,现场解决儿科诊疗工作的困难;
三、加大培训力度,规范诊疗行为
   一是各医疗机构要积极组织医务人员通过网络、现场、自学等形式开展《儿童肺炎支原体肺炎诊疗指南(2023 年版)》《甘肃省儿童肺炎支原体肺炎诊疗规范》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医务人员对疾病的早期识别、鉴别诊断和规范诊疗的能力,特别是对重症的早期识别能力,做到“四早”。二是加强医疗质量安全,强化合理用药,加强对病人和家属的用药指导,促进规范合理使用抗生素、激素类药物等。三是要充分发挥医疗集团牵头作用,对儿童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基层医疗机构,要利用驻点培训、现场指导、远程培训等手段,加强技术指导和支持帮扶,全力提升基层诊疗能力。
四、做好健康宣教,加强正面引导
   区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通过广播电视、官网、微信、客户端媒介式加强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有关诊疗信息,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普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加强对老人、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效提高群众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同时要正确引导舆情,严防不实信息炒作引发社会恐慌,对群众反映基本就医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核查,确保每位患儿都能得到妥善的治疗和关怀。
五、加大督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区综合监督执法所、区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日常监管,增加督导检查频次,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急危重症患者治疗或推诿拖延,对就诊人员务必实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了解接诊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早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医疗秩序平稳有序。对群众反映基本就医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核查,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上报区卫健局,追究相关医疗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白银市白银区卫生健康局
                                     2023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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