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是指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形导致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补发由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理。须审核补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原签发记录后,按原证信息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