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2-172732 生成日期: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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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发布机构: 白银区人民政府
帮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信息来源: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2-12-0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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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15年6月18日,习近平在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讲话指出,切实强化社会合力。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强化举措,扩大成果。要健全东西部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机制,各部门要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定点扶贫任务,东部地区要加大对西部地区的帮扶力度,国有企业要承担更多扶贫开发任务。要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性,鼓励、支持、帮助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采取包干方式参与扶贫。

  帮扶单位主要职责包括:(1)认真履行帮扶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为帮扶村协调落实与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帮扶成果巩固等相关联的项目资金和政策措施。单位党委(党组)每年研究部署帮扶工作不少于4次;单位领导每人每年到帮扶村调研指导、协调工作不少于2次。

  (2)精准选派驻村干部。坚持从优秀年轻干部中推选驻村干部的用人导向,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扎实的干部选派到脱贫攻坚一线。把选派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队员作为干部锻炼培养的重要渠道,对驻村帮扶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长时间不住村、不能胜任工作的驻村干部,及时调整更换。

  (3)结对帮扶。落实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制度,地厅级领导每人帮扶3户,处级及以下干部每人帮扶2户。督促帮扶责任人落实好“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组织开展帮扶责任人年度考核工作。单位基层党支部要与帮扶村党支部结对共建,提升以党建助推脱贫攻坚的能力和水平。

  (4)强化保障。关心关爱帮扶干部,为选派驻村干部提供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必需保障,为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格落实驻村补助、通信补贴和健康体检等政策。每季度对驻村干部开展1次回访,掌握驻村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发挥好后盾作用,帮助解决驻村期间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支持驻村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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