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172732 | 生成日期: | 2021-10-21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人民政府 |
白银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 |
信息来源:白银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0-2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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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白银市委办公室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白办发电【2021】80号)和《白银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工作方案》(市医保函【2021】45号)文件要求,白银区医保局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措施制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做好准备。现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安排部署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工作,区医保局全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精心安排部署,及时传达《中共白银市委办公室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白银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要求所有帮扶干部及业务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全覆盖、地毯式、无遗漏”原则,切实做好后评估“大排查”工作。 二、深入走访排查 我局抽调医保业务骨干组成五个帮扶小组,联合帮扶干部采取下乡入户核实、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电话询问、举办医保政策培训班或“大排查”医保行业指导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问题排查。根据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资助、待遇、费用“一站式”结算政策,并持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工作,提升基层干部和群众政策知晓度,全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后评估准备工作。同时,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摸清底数,抓好研判,梳理汇总排查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建立好工作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促进“大排查”走深走实。 三、重点内容排查情况 (一)参保情况。1.乡村振兴部门和民政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10429人,其中,已参加本地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418人,11人未参保(参军7人,死亡无法参保4人),实际参保率达到100%;2.特殊人员佐证资料已全部收集整理并存档;3.根据省局比对筛查下发的白银区3名疑似未参保人员明细,经我局认真核查,2人是学生参加省外居民医保,1人是省外参加职工医保,3人均参保。 (二)资助情况。1.按照市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白银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发〔2019〕63号)要求,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2021年度乡村振兴部门和民政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8671人,资助147.45万元,参保资助100%完成;2.严格落实“当月参保、次月资助”要求,对符合资助对象进行及时资助;3.建立参保与资助联动机制,严格按照参保资助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贫困人口实行精准资助,各乡镇街道、税务部门每月30日前将当月贫困人口参保信息推送医保部门,医保、财政部门按照月资助原则及时对贫困人口参保人员落实参保资助政策,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协同做好参保资助工作。 (三)待遇享受情况。1.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两病”、门诊慢特病费用做到即时报销。目前,“两病”就医417人次,发生总费用2.70万元,报销金额1.34万元。慢病就医6994人次,发生总费用366.74万元,报销金额211.10万元;2.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后严格按要求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3.不存在因手工报销时间长导致漏报、漏付的问题,不存在因新医保系统省级改造导致结算错误的情况;4.在保持原有政策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防止医保扶贫政策断崖式调整。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较普通参保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所需资金统一由省级财政予以拨付”政策,但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倾斜保障政策,对其住院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仍实施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的政策。医疗救助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医疗救助按照身份类别,及时启动救助程序。特困人员(孤儿)救助比例100%;一、二类低保对象救助75%;三、四类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为70%;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为60%。年度限额3万元;对国家明确的30种重特大疾病救助年度限额6万元。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保障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给予二次救助,二次救助不计入年度救助限额。重点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截止目前,已脱贫人口住院630人次,发生总费用517.91万元,政策内费用456.3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299.32万元,大病保险报销44.61万元,医疗救助78.61万元,三重保障共报销422.54万元,平均报销比例92.60%。边缘户和监测户住院2人次,发生总费用9560.85元,政策内费用8310.21元,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5182.66元,大病保险报销0元,医疗救助2274.66元,三重保障共报销7457.32万元,平均报销比例89.74%。目前排查未发现医保政策调整后导致医疗费用支出骤增对脱贫户基本生活造成影响情况。 (四)“两病”和门诊慢特病办理情况。1.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符合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的做到应办尽办,现已办理慢病就医证 1119人;2.对不符合门诊慢特病补助政策标准但符合“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的,及时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并按规定进行报销。现办理“两病”就医证297人;3.持续加大“两病”、“慢病”等新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扩大医疗保障受益面,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水平。取消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两病”的环节,将“两病”的受理和认定环节合并交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简化了申报认定流程。同时,办理了“两病”门诊认定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市域内任何一家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发生的“两病”门诊药品费用均可实现联网直接结算。2021年6月底前完成医保待遇享受人员信息库和规范化管理人员信息库对接工作。从7月起,不再进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申请和审核,医保待遇享受人员信息库与“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中“两病”人员信息进行对接共享,动态更新人员信息,开展“两病”患者医保报销。 (五)“一站式”结算和村卫生室即时结报情况。全区21家定点医疗机构在区域内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市、县、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区5个乡镇卫生院、46个村卫生室均实现即时结算,“一站式”结算和即时结算卫生室均达到100%。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出院时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资金由医疗机构垫付,后医保局按照程序将经费拨付医疗机构。 (六)台账建立情况。建立区、乡、村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台账、异地参保和无法参保台账、参保资助台账、住院未报销医疗费用台账、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报销台账、卫生院“一站式”报销台账、村卫生室“一站式”报销台账,并做到数据真实一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此次大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全面推进落实,全面摸清底数。白银区医保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和市医保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巩固医保扶贫成果上下功夫,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上做文章,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加强对易返贫人口监测,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做好分层分类帮扶救助,推动巩固医保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助力乡村振兴。 白银市白银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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