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06 生成日期: 2024-09-02
文       号: 关键字: 医疗,保障,医保,居民,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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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明确居民医保最新缴费标准,年年参保究竟值不值?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02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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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明确居民医保最新缴费标准,年年参保究竟值不值?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医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医保制度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居民被纳入到医保体系之中,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持续提升,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给城乡居民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医保实惠和保障。


虽然说,随着居民医保的广泛开展,居民的参保缴费意识普遍越来越强,但是依然有部分居民对参保缴费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对个人缴费标准的提高难以接受,自认为身体健康、不大可能生病,参保缴费似无太大必要,从而逃避甚至拒绝参保缴费,也至于影响到扩面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和待遇保障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必要对一部分居民存在的错误认识进行澄清和纠正。


一、居民个人为什么要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健康权益而建立的重要社会保险制度,通过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


从个人角度来看,参保缴费意味着居民在面临疾病和医疗风险时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支持和保障。在医疗费用不断攀升的今天,一旦罹患重病或遭遇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往往较高,可能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压力。而通过参保缴费,居民就可以享受到医保制度提供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降低因疾病产生的直接经济支出,从而增加普通百姓看病就医的底气,确保在其患病或遭遇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从社会角度来看,居民参保缴费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医疗保障体系。通过广泛动员居民参保缴费,可以形成庞大的医疗保险基金池,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资金支持。这不仅能够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还能够提高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和水平,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角度来看,医疗保障是民生之本,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过完善医疗保障制度,让居民在面临疾病和医疗风险时有所依靠,可以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同时,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也有助于提高劳动力的健康水平和工作效率,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个人缴费标准为什么要提高?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不断提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些原因共同促进了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的不断提升。


先,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居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逐步提高(包括更高的报销比例、更广泛的报销范围以及更优质的医疗服务等)。为了既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医疗服务需求,又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同时还要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就必须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以增加医保基金的规模,支撑医保待遇水平的提升。


其次,随着医药科技的不断进步,新型医疗技术、新型医用耗材、创新药品在临床上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这一切在保证了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也使得医疗费用不断提升,医保基金支出也随之不断增加。为了维持医保基金的财务平衡,确保医保制度能够持续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医保缴费水平也需要相应提高。


此外,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也是导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医疗服务利用率不断提升,进一步加大了医保基金的支付压力。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权益,需要不断提高医保基金的筹资水平,其中就包括提高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当然,在提高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的同时,政府也在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优化医保政策等方式,减轻参保居民经济负担,确保医保制度的公平和可持续。同时,对于困难群众,《通知》要求,按规定落实好医疗救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度提高定额资助标准。



三、如何巩固提升待遇保障水平?

为了切实有效地巩固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国家医保局在《通知》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继续巩固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目前,各地参保居民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大多在90%、80%、60%左右,继续提升的空间比较有限。如果提得太高,将有可能引发与职工医保的缴费和待遇倒挂,不利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正因为如此,《通知》提出的要求是,继续巩固住院待遇水平。也就是说,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稳定现有的住院待遇水平,不出现较大起伏。

二是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由于我国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不同,很难在全国范围内做出门诊待遇保障方面的统一规定,因此只能根据各地区实际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同时,《通知》要求,持续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三是增强大病保险精准保障能力。在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水平、探索拓宽大病保险筹资渠道的同时,《通知》要求,依据大病保险筹资水平、大病患者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的精准度。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医保叠加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达到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报销比例向高额医疗费用倾斜。


四是加强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五是着力化解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通知》要求,统筹发挥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功能,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大倾斜救助力度,稳定巩固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保待遇水平。同时,常态化开展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重点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监测,精准排查返贫致贫风险,及时将相关部门核查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按规定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并积极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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